简述宪法规范非正常变动的主要形式。

题目

简述宪法规范非正常变动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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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属于宪法规范表现形式的有( )。

A.宪法典

B.宪法性法律

C.宪法惯例

D.宪法判例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简述宪法规范的含义及特点?


参考答案: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其特点有:
(1)宪法规范是最高的法律规范;
(2)宪法规范的包容性和概括性;
(3)宪法规范的制材性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


第3题:

简述宪法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点。


参考答案:宪法规范是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较,宪法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宪法规范具有政治性。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因而在制宪及行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其政治性。在政治力量的相互矛盾和冲突中,宪法规范不可能保持中立,它总是以一定的形式反映政治需求与利益。因此,宪法规范既是各种政治势力合法存在的保障,也是各种政治势力活动的自我限制。(2)宪法规范具有组织性与限制性。宪法规范是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亦即国家权力通过宪法规范的运用得到合理的组织和分配。没有宪法规范的授权,任何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都是无效的。因此,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主要表现为它是授权性规范,它构成确定国家机构活动的宪法基础。为了保证权力运行的合宪性,宪法规范不仅要发挥组织功能,而且要发挥其限制功能。(3)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性,即指其在时间和空间上与其他规范相比具有优位性与实效性,从而能够约束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与公民的活动。(4)宪法规范具有稳定性与适应性。宪法规范作为宪法构成的基本要素,需要在社会生活中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但在宪政运作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并不是绝对的,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就有必要调整原有的宪法规范,以保持宪法规范对社会现实的适应性。(5)宪法规范制裁性。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司法审查制度的运用是宪法制裁功能基本的表现形式,但它并非唯一形式。具体说来即维护宪法规范效力的形式,不仅包括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而且包括对宪法作为法的性质与功能的确信。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如选举过程、罢免制度、任期限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组织活动原则与程序等都属于宪法制裁的范围。(6)宪法规范具有历史性与概括性。宪法规范是历史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在一个特定社会中,宪法规范首先表现为一个民族追求自由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历史性的宪法规范在表现社会现实需求时,需要采取高度概括的形式,因而并不是社会现实的直观反映,而是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现象的高度概括。

第4题:

简述宪法规范的特点。


参考答案:宪法规范是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可以由宪法典中的一个或几个条纹构成。宪法规范具有以下特点:内容的政治性,效力的最高性,立法的原则性,实施的多层次性。

第5题:

简述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的区别。


参考答案:

宪法形式是指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结构则指构筑宪法的各要素的组合和排列。从广义上说,宪法结构属于宪法形式范畴,因而可以将宪法结构归并为宪法形式的一个方面。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并非等同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区别。
(1)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宪法结构和宪法形式都是宪法内容的表征状态。但宪法结构的内涵包括宪法的内容要素、形式要素及其排列组合的方式和方法等问题,这是“宪法形式”难以涵盖的,而宪法形式不仅包括宪法的结构形式,还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也就是说,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内部组合方式,而宪法形式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
(2)二者的作用和功能不同。既然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和方法,因而内容要素相同的宪法,由于组合方式、方法不同,宪法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等级自然存在差别。各国宪法在形式上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各国宪法构成要素及其组合方式的不同。


第6题:

以宪法规范的变动形式为标准,宪法规范可以分为()。

A.和平变动与冲突变动

B.正常变动与非正常变动

C.宪法修改与宪法废除

D.宪法解释与宪法破坏


参考答案:B

第7题:

试述宪法规范非正常变动的主要形式。


参考答案:

宪法规范的不正常变动是指在宪法规范外发生的变化,亦即在一定条件下脱离了实定法的调整,导致宪法规范的变动,主要形式有:
(1)宪法破坏。这种形式不仅全面改变现实的宪法典,而且从根本上排除成为宪法基础的宪法制定权;新旧宪法之间基本上找不出一致性。宪法破坏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是:不仅出现新的制宪权主体,而且在宪法基本理念上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2)宪法废除。这种变化的特点是,虽然改变了现实的宪法典,但宪法制定权主体并没有变化,因而是指同一制宪权主体根据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特定情况,改变规范的内容。
(3)宪法侵害。它是指明知违宪,但发布违背宪法规范的命令或采取违背宪法规范的措施。这时宪法规范本身的效力并没有被修改或中断,因此宪法侵害本质上是一种违宪行为。
(4)宪法停止或中止。它是指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暂时中止宪法规范中特定条款效力的情况。宪法中止分为符合宪法的宪法中止和违宪的宪法中止两种。前者是指根据宪法规范的内容,暂时终止某一条款的效力;后者则指没有宪法规范的依据,而根据临时命令或措施中止宪法规范的适用


第8题:

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鮮明特色


答案:B

第9题:

简述宪法典的形式结构。


参考答案:

宪法典的形式结构主要包括宪法典的体例结构和宪法典的组成结构。宪法典的体例结构是指构成宪法典的全部条文是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层级关系编排组合的,宪法典主要由篇、章、节、条、款、项、目等构成。从宪法典的组成结构上来看,一般是由宪法典本文和宪法修正案构成的,也有只是单独的宪法典而没有宪法修正案。


第10题:

简述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参考答案(1)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
  (4)宪法解释;
  (5)宪法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