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

题目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 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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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乙银行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

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
「解析」注意的是,"延缓条件",亦称"停止条件",在合同法中则被称为"生效条件"

第3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C  《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据此可知,在运输途中且债务人还没有支付货款的货物属于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因此,A项错误。

  《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B项错误。

  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因此,C项正确。

  委托保管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而非保管人。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房产的所有权是委托人丙公司的,而非甲公司的,该房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D项错误。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解决某项技术开发中的一个特定技术问题,乙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甲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又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由于双方对此没有约定,该技术成果应( )

A .属于甲公司

B. 属于乙公司

C.由甲公司和乙方公司共有

D.属于乙公司,但甲公司有权无尝使用


正确答案:A

此题考查的技术服务合同的有关内容。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63条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所以说甲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利用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又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些项成果应该属于甲公司,正确答案是A。

第5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5年,租金季付。租期届满,甲公司继续缴纳一季度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该租金。3个月后,乙公司因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公司而通知甲公司立即搬出,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关系消灭 B.乙公司接受租金,视为租赁合同续订1年 C.在同等条件下,甲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租赁合同中的不定期租赁问题。《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据此可知,选项D是正确答案。

第6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在做本题时,首先要确定合同中所附要求属于条件还是期限。虽然这一要求中出现了“年底”这一期限,但其实质内容是“设备有富余”,因此这一要求是条件,而非期限。由于所附条件是使合同的生效时间推迟至年底,而且是一个肯定性的陈述,因此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第7题:

甲、乙两公司合同约定,如甲公司能竞标成功,则将自己的厂房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此行为属于()。

A、附积极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B、附消极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消极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积极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参考答案:D

第8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 足: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 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余。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余,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故选C。

第9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正确答案:C
所谓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所附条件成就。在本题中,即年底设备有富余。所谓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待条件成就时,该行为发生效力,即年底设备有富余,双方约定的租赁才发生效力。附肯定条件和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相结合,即为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第10题: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5年,租金基季付。租期届满,甲公司继续缴纳一季度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该租金。3个月后,乙公司因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公司而通知甲公司即搬出,为此引起的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没有同,租赁关系消灭

B.乙公司接受租金,视为租赁合同续订1年

C.在同等条件下,甲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有以随时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本题的考点为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本题中AB选项均错误。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声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享有的是优先购买权,而非优先承租权。因此,选项C是错误。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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