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国中,对涉外继承的准据法选择采用区别制的国家是().
第1题:
简述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
《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规则如下:
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
2.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3.中国与外国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4.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适用我国法律。
第2题:
在法定继承的准据法的确定上,大陆法系国家都采用分割制。()
第3题:
A、区别制
B、同一制
C、遗产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第4题:
巴托鲁斯主张()。
第5题:
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的“区别制”。
第6题:
我国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的选择采用了()
A.区别制
B.同一制
C.遗产所在地法
D.法院地法
第7题: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第8题:
涉外法定继承区别制
又称分别制;分割制,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将死者的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规定不同的冲突规范和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及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第9题:
在确定法定继承准据法时,采用分割制的国家有()
第10题:
1928年在第六届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布斯塔曼特法典》对继承准据法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