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15周岁)去同学宿舍玩时,因特别喜爱电脑,临走时将其同

题目

王某(男,15周岁)去同学宿舍玩时,因特别喜爱电脑,临走时将其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偷走。则( )。

  • A、王某构成盗窃罪,但可免除刑罚处罚
  • B、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 C、可责令王某家长加以管教
  • D、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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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

A 李某 15 周岁,过失致人重伤

B 王某 14 周岁,抢劫他人

C 马某 14 周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D 胡某 15 周岁,非法持有毒品


参考答案: B

第2题:

2006年8月13日,某市某小学学生王某(10岁)参加所在班级的课外野游活动,事前学校有倡导,班主任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当日下午3时,班主任带领同学们来到海边进行户外活动,要求学生只能下浅水玩。王某与其他几名同学及一名男老师一起下水,由于当时风浪较大。王某游得较远,溺水下沉,被同学救上岸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试结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考查要点】本题是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考查。   
【参考答案】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例中,学校领导对野游活动有倡导,班主任在带领学生外出活动之前并未进行任何安全教育。且在活动中,教师也未尽到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在风浪很大的情况下仍然放任学生下水游泳。因教师是学校内的工作人员,其带领学生外出活动的行为应视为职务行为,因此,此次事故的损害责任应完全由学校承担。

第3题:

因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

A. 健康权

B. 肖像权

C.身体权


参考答案:C

第4题:

王某13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1万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0元的棒球帽一顶。同年某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棒球帽分别赠送给同班同学。下列有关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赠送棒球帽的行为有效
B.受赠棒球帽的行为有效
C.赠送电脑的行为有效
D.受赠电脑的行为有效

答案:C
解析:
(1)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受赠,属于纯获益,两项受赠行为均有效。(3)赠送,对王某并非纯获益,而棒球帽价值小,属于王某行为能力范围内的事项,赠送棒球帽的行为有效,但电脑价值过高,超出王某的行为能力,赠送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

第5题:

王某,男,18岁,大学生,由于同宿舍的同学患肺结核而感到很害怕,来医院查体,该种行为涉及的健康信念是

A.知觉到易感性和严重性

B.知觉到益处

C.知觉到障碍

D.自我效能

E.知觉到社会力量


正确答案:A
健康信念模式认为,知觉到某种疾病的严重性以及自身的易感性后,人们才有可能采取某种促进健康的行为。

第6题:

下列选项中,收养无效的情形包括()

A.某夫妻欲将自己13周岁的女儿丙送养他人,丙强烈反对但仍被送养

B.钟某(男,37周岁,单身,公务员)收养了家境贫困的大哥的5周岁的女儿

C.王某夫妻外出时遇车祸,妻子刘某死亡,王某受重伤并丧失劳动能力。王某欲将其4周岁的儿子送养,刘某的父母要求由他们来抚养外孙。王某拒绝了刘某父母的要求,将儿子送养他人

D.无子女的某夫妻(均为28周岁)从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养1名女婴


参考答案:A, C, D

第7题:

王某在某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后因电脑频繁死机,王某与电脑公司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的解决途径有()。

A、王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B、王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王某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D、王某可与某电脑公司协调和解

E、如果王某与电脑公司订有仲裁协议,王某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参考答案:ABCDE

第8题:

2012年11月23日21时许,17岁的王某在晚修后回学校宿舍的途中,因张某回头看了王某一眼,王某心生不满,遂持刀向张某的大腿扎去,致张某轻微伤。张某第二天找来同学刘某、杨某帮忙,在王某放学回宿舍的上路,杨某拦住了王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杨某动手打王某。王某再次持刀扎伤杨某,致其重伤。问:应如何定性王某构成何种犯罪?


参考答案:王某持刀扎伤他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

第9题:

王某13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1万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0元的棒球帽一顶。第二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棒球帽分别赠送给同班同学。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赠送棒球帽的行为效力待定
B.受赠棒球帽的行为有效
C.赠送电脑的行为无效
D.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赠电脑、受赠棒球帽)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赠送棒球帽),直接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赠送电脑),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10题:

柴某见好友赵某学习认真,决定赠与其笔记本电脑一台。在使用过程中,该笔记本因电池故障损坏,赵某将其送往王某的维修店修理。
<4>、电脑损坏后,赵某将其送到王某的维修店修理。若王某操作不当,导致房屋失火,该电脑被损毁。对此,( )。

A.在房屋失火前,王某未经赵某同意就将电脑全部交由第三人维修的,赵某可以解除合同
B.王某应当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王某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C.若赵某未预先支付维修款,则王某可拒绝履行维修义务
D.若在房屋失火前,电脑已经维修好,而赵某在完成维修后拒付维修款,则王某可主张留置电脑
E.如果赵某对房屋失火的发生有过错的,王某可以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所以选项A正确。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选项B正确。本题并未说明存在先付维修款的约定,实践中也没有类似惯例。所以选项C错误。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D正确。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有权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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