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

题目

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 B、生理上没有缺陷
  •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 D、已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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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李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B.高某伤害案,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C.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D.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正确答案:ABCD
《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六机关规定》第9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密的案件。”第10条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 CD。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程序和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认真复习。

第2题:

李某在火车站盗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收缴所盗现金6000元。在本案侦查期间,李某主动交代说他曾于3个月前抢劫某外地民工500元,现已花光。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供述,未查找到受害人和其他证据。则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李某构成

A.盗窃罪

B. 抢劫罪

C. 伪证罪

D. 盗窃罪和抢劫罪


正确答案:A

第3题:

王某正在盗窃财物时,被李某发现,李某对王某说:“交出30000 元钱,否则告发你。”王某被迫交给李某 30000 元钱。李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诈骗罪

C.敲诈勒索罪

D.盗窃罪共犯


参考答案:C

第4题:

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髙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不是髙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第5题:

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指控犯有抢劫罪,高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一起看电影。李某若能成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不是高某的近亲属
B.生理上没有缺陷
C.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D.已成年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地表达,仍然可以作证。

第6题:

李某正在盗窃时,被王某发现。王某说:“给我表示表示,否则我报警。”同时向李某显示其携带的砍刀,李某见状,被迫给王某2000元。王某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敲诈勒索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考点】敲诈勒索罪;抢劫罪
【解析】以报警相威胁的,构成敲诈勒索。注意抢劫毒品、赌资、敲诈他人的犯罪所得等“黑吃黑”行为,都构成犯罪。

第7题: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下列哪些事项时无保密义务?( )A.赵律师代理某外国公司案件时,获知了该外国公司产品的秘方。国内生产同类型产品的企业晓以民族大义,劝赵律师为国家经济着想,将秘方交给自己,以和该外国公司公平竞争B.钱律师在代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委托人正在制订计划,准备实施抢劫C.苏律师的委托人孙某向其陈述说:“明天中午十二点,河道街将发生重犬爆炸案,因为我安放了定时炸弹。”D.李律师在为委托人高某代理过程中,得知高某系某名人私生子,在高某的授意下,李律师公布了这一信息


正确答案:BCD
《律师法》第38条第1款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和信息除外。”由此可知,对于BCD项中的内容,律师无需保密。 

第8题:

李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公安局依法逮捕,下列有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由于公安机关人手不足,只派一名侦查员对李某进行讯问

B.逮捕李某以后,由于当地又发生一起恶性案件,该局民警都被抽调去调查该案,所以在几天以后才对李某进行讯问

C.侦查人员在讯问李某之后告知李某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D.由于侦查人员人手不够,在对李某一次不重要的讯问时没有制作笔录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所以B选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第91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所以A选项的做法错误。第96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所以C选项的做法正确。另外,根据第95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可见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制作笔录。

第9题:

一天晚上,邓某到同村村民李某家行窃,被李某发现,邓某便用随身携带的木棍将李某打昏,携带赃物逃离,后害怕李某醒来后报案,又返回将李某杀死邓某构成?
A.抢劫罪

  B.故意杀人罪吸收了抢劫罪,故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D.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
D。盗窃转化为抢劫。故意杀人属于另起犯意,所以要二罪并罚。

第10题:

李某涉嫌抢劫罪,因案件特殊,某市公安局决定对其监视居住,并要求李某将身份证和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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