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

题目

甲国分立为“东甲”和“西甲”,甲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由“东甲”继承,“西甲”决定加入联合国。“西甲”与乙国(联合国成员)交界处时有冲突发生。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国在联大投赞成票支持“西甲”入联,一般构成对“西甲”的承认 
  • B、“西甲”认为甲国与乙国的划界条约对其不产生效力 
  • C、“西甲”入联后,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必须在秘书处登记方能生效 
  • D、经安理会9个理事国同意后,“西甲”即可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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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第2题:

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不符合国际法的? 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 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3题: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正确答案:A
【考点】条约的继承规则
【解析】依据国家继承条约的规则,国家继承对划定边界或规定边界制度、国际河道或国家领土的通过权、国际河流的使用、某一地区的非军事化或中立化等的确立领土制度的条约不产生影响。而国家继承对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及共同防御等政治性条约产生影响。应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条约。

第4题:

甲、乙两国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两国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
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答案:C
解析: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中自愿管辖方式的规定,对任何争端,联合国法院可基于双方的协议取得争端的管辖权。因此,A正确。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依《海洋法公约》向其提交的一切争端的申请有管辖权,此处争端涵盖公约所包括的主题事项有关的争议,如岛屿的争端关涉《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可以共同提请其管辖。同时,海洋法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海洋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因此,B正确。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有三个方面:自愿管辖、协定管辖和任择强制管辖,单方起诉不符合国际法,因此,C错误。协商是解决国际争端传统方式中的非强制方法,故D正确。

第5题:

18世纪的甲国是封建国家,经过19世纪的法律近代化改革,采纳了邻国乙国的建议,于1895年制定了甲国宪法。在20世纪初期,甲国发生革命,成立新甲国,其后在1895年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甲国1931年宪法,内容和1895年宪法绝大部分类似。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项?

A、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

B、新甲国1931年宪法会因为新甲国和旧甲国的阶级区别,而在继承1895年甲国宪法上受到法的阶级性的排斥

C、因为甲国是在乙国建议下立宪的,所以可以判断出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时间晚于乙国宪法

D、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是对外开放的结果


ABC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继承和移植的特性、法的继承之根据、法律移植的必要必然性。

   【解析】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而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依照此,B项表述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承继会受到阶级性的限制是不对的,B项应当入选。新甲国1931年宪法和甲国1895年宪法的关系是法的继承。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生活条件和历史的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新甲国1931年宪法对甲国1895年宪法的继承是由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的,A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不是一种法的继承,而是一种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C项将法的移植混淆成为法的继承,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并非主要体现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C项错误,应当选择。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的可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甲国1895年宪法的制定是对乙国的法的移植,故体现了对外开放的内容,D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第6题:

乙国与甲国航天企业达成协议,由甲国发射乙国研制的星球一号卫星。因发射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甲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甲乙两国均为《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星球一号发射成功,发射国为技术保密可不向联合国办理登记

星球一号由甲国的非政府实体发射,甲国不承担国际责任

C “星球一号对甲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甲国和乙国对星球一号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


C,D

随题解析:“星球一号”对甲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甲国和乙国对“星球一号”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

 

第7题: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两国多年来签署了若干双边协议、协定。后来甲国分裂为东甲、西甲两国。那么在所涉各方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的情况下,根据国际法上继承规则,东甲、西甲两个新国家,可以对下列选项中( )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B.甲乙两国大陆架划界协定

C.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答案:A

第8题:

甲国是一个海洋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国家,它通过高科技的卫星遥感发现了在东太平洋的洋底有一块面积为35平方公里的锰矿区,甲国想开发这块矿。假定甲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而且这块矿是位于公海海底的。那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国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

B.甲国不但可以立即着手独立的开发,而且可以联合其他国家一起开发

C.甲国只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就可以着手开发

D.甲国必须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与甲国一起开发,或者由甲国在找到一块大致相同的矿区并上交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再单独开发


正确答案:D
【考点】海洋底土区域的开发
【解析】对于海洋底土资源的开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平行开发制度,对于海洋底土资源的开发,规定由联合国设立一个海洋管理局连同发现国一起开发,平行开发制度的实现,有两种类型,一是国际海底管理局与缔约国一起开发,二是缔约国在找到一块大致相同的矿区并上交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再单独开发。对海洋洋底的资源,所有的活动应按照本部分的明确规定进行,以求有助于世界经济的健全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均衡增长,并促进国际合作,以谋求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全面发展,而管理局应通过现有议事机构,或在适当时,通过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内的有关各方都参加的新安排或协议,采取必要措施,以对生产者有利对消费者也公平的价格,促进“区域”资源所产商品的市场的增长、效率和稳定,所有缔约国都应为此目的进行合作。因此,公约规定了对该区域资源的开发缔约国或国营企业、或在缔约国担保下的具有缔约国国籍或由这类国家或其国民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或符合条件的上述各方的任何组合,与管理局以协作方式进行。因此,本题中,必须要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国际海底管理局,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与甲国一起开发,或者由甲在找到一块大致相同的矿区并上交给国际海底管理局以后,再单独开发。

第9题:

中国人祁可多年旅居甲国,他死时未留遗嘱。祁可在中国和甲国均有房产和存款、股票及珠宝。其前妻所生之女与在甲国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因继承问题诉诸中国某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因祁可死亡时的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因此,涉及祁可的继承均应适用甲国法
B.因依中国法应适用祁可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依甲国法应适用其本国法,祁可是中国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
C.祁可在甲国房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反致及继承的法律适用。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不能都适用最后经常住所地法。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依上述第31条的规定,C正确,不动产位于甲国,应适用甲国法律。D正确,被继承人在甲国和中国都有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正确。其动产的继承应适用其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应为甲国法律。

第10题:

2005年甲国新政府通过政变代替了原有政府,新政府决定向乙国贷款用于灾区地方政府重建。2008年甲国决定和丙国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国家丁国。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甲国的承认属于对政府的承认,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
B.甲国政府向乙国的贷款属于地方债务,不应由丁国予以继承
C.如果甲国和丙国之间互负债务,则成立丁国后甲国和丙国之间的债务自然消除
D.原对甲国和丙国生效的条约继续对丁国生效,效力及于成立后的丁国全境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判断究竟是国家承认还是政府承认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国家承认必然伴随着领土变更,政府承认必然伴随着非正常更迭。本题中通过“政变”产生新政府,当然属于非正常更迭,应当为对新政府的承认。国家继承的起因为领土变更,所以A选项中“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表述正确。 选项B错误。题目中的债务准确说应该属于“地方化”债务而非地方债务。简单而言,二者的区别在于债务人。“地方化”债务的债务人为国家,只不过用于某地方。“地方”债务的债务人就是地方。题目中是甲国新政府出面贷款,债务人为国家,所以属于“地方化”债务。根据国际法,“地方化”债务和国家债务都应予继承。 选项C正确。甲、丙两国互负债务,合并后当然归于一体,自然消灭了。这里要注意虽然国际法规定国家合并时的债务继承规则是“全部转属继承”,但这是对外部主体而言,选项C中则是相互合并的内部主体。详见本题[陷阱提示]。 选项D错误。条约的继承规则将条约分成两大类进行规定。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应当继承(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等),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则不予继承(和平友好、同盟互助等)。D选项中没有做任何区分,显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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