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被依法宣告失踪后,经过若干年仍无音讯,其儿子乙遂又向法院申请宣

题目

甲被依法宣告失踪后,经过若干年仍无音讯,其儿子乙遂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则法院对此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 B、如果甲从宣告失踪的次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的,法院应当受理
  • C、宣告失踪的判决可以作为甲失踪的证明
  • D、本案无需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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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下落不明满2年,乙是其利害关系人,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并在法院宣告甲失踪后对甲财产实行代管,2年后,甲重新出现,这时()

A.甲有权向乙追回其被乙代管的财产及其收益

B.乙有权在将代管财产交还甲时索取报酬

C.人民法院应主动撤销对甲宣告失踪的宣告

D.甲这妻丙已改嫁,丙的第二次婚姻告法


参考答案:A

第2题:

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既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3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公民下落不明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过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如果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但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宣告死亡。因此,ABC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第4题:

甲、乙结婚多年。某日,甲外出后失踪,乙四处寻找仍无结果。五年后,乙欲与丙登记结婚。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乙、丙二人可以直接登记结婚
B.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C.丙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乙登记结婚
D.乙可以起诉请求与甲解除婚姻关系,待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答案:B
解析:
失踪五年符合“下落不明满四年”,宣告死亡只有利害关系人才可以宣告,丙不满足条件。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5题:

赵某婚后下落不明5年,其父母可以申请法院( )。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可以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要条件。

第6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正确答案:B
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第7题:

老韩因为患有老年痴呆症,前年春天离家出走后一直未回,家人四处寻找全无音讯,转眼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上个月法院宣告老韩死亡,其所有遗产由其两个儿子继承。那么,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

A.失踪人实际死亡的时间

B.失踪人出走的时问

C.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D.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人的时间


正确答案:C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所以老韩两个儿子的继承时间为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日期。

第8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随即改嫁给丙。丙死亡后1年,甲父丁得知甲仍然在世,经过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因事业受挫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音信全无,下落不明超过四年,甲离异多年留有一儿子丙16岁,甲家中还有母亲乙,妹妹丁,丁早已成年结婚另外过。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B:若乙申请宣告甲失踪,法院可以判决宣告甲死亡
C:若丁申请宣告甲失踪,而乙不同意,则法院不能宣告失踪
D:若乙申请宣告甲死亡,而丁申请宣告甲失踪,则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答案:A,D
解析:
依《民法通则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见,申请宣告失踪并未有顺序上的限制,只要是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即可。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以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为要件,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的情况下,即使满足宣告死亡的要件,法院也无权宣告死亡。由于丙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能申请宣告甲失踪或者死亡。

第10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随即改嫁给丙。丙死亡后1年,甲父丁得知甲仍然在世,经过通讯联络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乙的婚姻关系(  )。
A.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答案:B
解析:
【精解】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能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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