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

题目

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 B、受托方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 C、该文书可以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 D、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属于仲裁庭的义务的是()。

A.制作调解书

B.争议案件的解决

C.及时、正确的审理并裁决案件

D.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A, C
掌握仲裁庭的权利与义务的区别;仲裁庭义务包括:及时、准确的审理并裁决案件、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制作开庭笔录。

第2题:

张三诉王五合同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开庭时被告王五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王五。遂采取厂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答案:C,D
解析:
选项A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本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项B不当选。《民诉解释》第261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据此可知,法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的做法合法。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14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据此可知,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违法。因此,法院的违法行为应为CD项。

第3题:

下列关于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所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但只有一审案件才公开审理

B.所有的一审案件都必须开庭审理,但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公开审理

C.所有的一审案件都必须开庭审理,且一般都需要公开审理

D.所有的二审案件有可能开庭审理,但都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C
依照法律规定,所有的一审案件都必须开庭审理。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由此可见,对于一审案件来说,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因此A和B错误,C正确。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由此可见,二审案件有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不开庭审理。由于二审程序并未禁止公开审理,同时二审程序未规定的事项可准用一审程序的规定,所以二审案件完全可能公开审理。故D错误。

第4题:

★ 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几项?()
A.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B.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C.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溴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最髙人民法院与溴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答案:A,C,D
解析:
。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C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曰期或者期限是否巳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

第5题: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①开庭审理和裁决;②申请和受理;③仲裁文书的送达;④案件仲裁准备。正确的排序是()

A:②④①③
B:②①③④
C:④③②①
D:④②①③

答案:A
解析:

第6题: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 )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A.3
B.5
C.7
D.10

答案:B
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7题:

澳门人何某到内地投资建厂,王某在其内地工厂打工,王某与资方出现了劳工争议,并诉诸内地的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澳门送达,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

A.上述安排适用于劳工争议案件的送达
B.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必须未过
C.内地法院可通过澳门高级法院送达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对C错,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

第8题:

马某涉嫌盗窃罪,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马某的母亲也到该院递交自诉状,对马某长期虐待自己的行为提起自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先审理盗窃案件B.应当先审理虐待案件C.应当一并审理这两个案件D.可以一并审理这两个案件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4条规定,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由此,本题D选项是正确答案。

第9题:

关于不公开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开庭审理时应当不公开审理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C.张某17周岁,开庭审理时可以不公开审理
D.未成年人张某的学校经张某同意,可以派代表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不公开审理中的未成年年龄的判断一律应以审判时为准,而不是犯罪时,故A错误;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C错误。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可见,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经申请不公开,故B错误;故本题选D。

第10题:

广东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动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该文书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澳门法院仍应送达
B.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向澳门终审法院送达 .
C.该项文书的送达可以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澳门终审法院进行
D.受托方法院对该文书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依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 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巳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因此,A选项正确。依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 排》彙2条的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需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 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因此,B选项错 误。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委托,因此,C选项正确。依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 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3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对委托方法院 委托送达的司法文书和所附相关文件的内容和后果不负法律责任。因此,D选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