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提起公诉,本案被害人李某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题目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提起公诉,本案被害人李某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对于本案刑事部分的判决,下列主体有权独立提出上诉的是:()

  • A、张某
  • B、李某
  • C、张某的近亲属
  • D、一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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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带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正确答案:B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2题:

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口角,并将李某打成重伤,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时,被害人李某以审判员张某是被告彭某的同母异父兄长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问:张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李某是否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正确答案:
应当回避。《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的回避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张某是被告人的同母异父兄长,属当事人近亲属,属于应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等回避,被害人李某是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第3题:

段某将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A.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B.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D.段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段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段某将李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趁人不省人事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第4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犯罪,其中张某系未成年 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李 某又在审判前死亡,其子小李依法继承遗产。现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小李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 李某的侄子赵某自愿代为承担。则下列各主体中,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A.张某 B.张某的监护人
C.小李 D.赵某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本案中张某属于“没有被追究刑亊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而由于张某没有被起诉,不能称为“刑事诉讼被告人”,故而张某的监护人不属于“未成年刑亊被告人的监护人”,但对此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民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张某的监护人在张某没有个人财产或财产不足时,仍须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属于“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注意这种赔偿责任的承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能因为小李不愿意而免除。《刑诉解释》第 8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故赵某也可以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李某在医院治疗2个月后,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李某的姐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李某的叔叔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因李某作为被害人已死亡,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A项正确。

第6题: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考试大收集整理


正确答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
(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 审判人员 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7题:

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

A.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D.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正确答案:B
王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没有共同的犯罪意思表示,二人的行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故不构成共同犯罪。王某故意伤害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借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手机、钱包”,构成盗窃罪。

第8题:

下列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是( )

A.某强奸案中被害人的父母(被害人已经成年)

B.某故意杀人(未遂)案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C.某故意伤害案当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

D.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根据《刑诉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由此可以看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人民检察院。

第9题:

李某(17周岁)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被检察院 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万元。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 1年,并赔偿王某医药费2万元。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本案中的附带民事判决,王某可以独立提出上诉
B.本案中的民事判决部分,上诉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李某的父亲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李某可以以口头方式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第2款规 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所以,A、C、D三项均正确。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本题中,民事部分并没有另行审理,所以B错误。

第10题:

李某(17周岁)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万元。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由于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单独审理,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医药费2万元。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本案中的附带民事判决,王某可以独立提出上诉
  • B、本案中的民事判决部分,上诉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C、人民法院可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 D、李某的父亲可以以口头方式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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