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被告为某县公安局B、陈某为第三人C、人民法院应追加沈某为原告D、此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

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告为某县公安局
  • B、陈某为第三人
  • C、人民法院应追加沈某为原告
  • D、此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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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假设复议机关撤销了对石某的处罚决定,并将对陈某的拘留由15日变更为5日。陈某仍然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此行政诉讼的参加人是( )。

A.陈某,其身份为原告

B.B县公安局,其身份是被告

C.石某,其身份为第三人

D.复议机关,其身份是被告

E.B县公安局,其身份是第三人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起诉或应诉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和处于类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该复议机关为被告。

第2题:

第 43 题 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告为某县公安局

B.陈某为第三人

C.人民法院应追加沈某为原告

D.此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D
本案为直接起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A项的说法正确。陈某为受害人,且未提出诉讼,为本案的第三人。本案被诉行为为罚款,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规则。故D项的说法正确。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的规定,沈某应为第三人,C项的说法错误。

第3题:

某县公安局认定张某殴打孙某致轻微伤,决定对张某处以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孙某辨认错误,张某没有殴打孙某,而是李某殴打了孙某,于是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孙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县公安局对张某处罚过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有权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有权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张某和孙某同时起诉,二人同是原告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第 83 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D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应为复议机关。本案中,复议机关虽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但却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由殴打他人改变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7条的规定,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故AB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原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同时,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5题:

孙某与曹某因口角打斗,孙某被曹某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曹某处以罚款200元。对此,孙、曹二人均不服,孙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曹某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二人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只有曹某才能起诉

B.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孙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孙某起诉县公安局,曹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D.曹某申请行政复议,孙某为行政复议第三人


参考答案:B, C, D

第6题:

某县农民李某在所在村村委会和所在乡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一栋住宅。 县土地局发现后,对李某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决定。试回答 98~100 :

第 98 题 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若李某对县土地局的行政处罚不服,以土地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李某对县政府未作出复议决定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此案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此案由责任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D
《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答案A、B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D正确。

第7题:

某县公安局的派出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郭某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处罚郭某800元,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是县公安局

B.复议机关不得加重对郭某的处罚

C.本案应以复议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D.如果复议机关的行为违法且对郭某造成损害,复议机关应对加重的200元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84.【答案】BCD 【考点】 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复议被申请人、复议决定【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A选项的提法忽略了县政府也可以作为复议机关,A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入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B选项的提法是正确的.C选项,对于复议机关改变决定,应该以复议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本案复议机关加重对郭某的处罚,应当就加重的200元承担赔偿责任.

第8题:

某区工商局与某区公安分局联合对陈某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陈某以某区工商局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认为追加某区公安局为被告,陈某不同意,受诉人民法院依法当如何处理?( )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C.继续进行诉讼

D.通知某区公安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CD
参见《行诉解释55第23条第2款。

第9题:

第 76 题 个体户李某在卖肉时因争抢顾客与另一个体户陈某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并且还对闻讯赶来的民警恶语相向,公安局对李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B.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

C.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陈某予以行政处罚

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上诉和判决变更。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的一种活动。可见,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是被告,不能对原告进行反诉而成为反诉人,故B项错误。《行诉若干解释》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故C项错误。第24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故A项正确。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机关处罚显失公正的,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故D项正确。

第10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而《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复议机关虽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但最终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仍属于复议维持。故,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故BD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综合分析,AC是正确的。另外,值得的注意的是,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D后半段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前半段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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