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有一匹马,甲乙各享有50%的份额,在甲占有期间,甲擅自将马

题目

甲乙共有一匹马,甲乙各享有50%的份额,在甲占有期间,甲擅自将马卖给不知情丙并交付于丙,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向丙请求返还该马
  • B、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 C、甲侵害了乙的份额所有权
  • D、乙在该马交付给丙后仍享有50%份额的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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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转让其在商场中的份额给丙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因为商场为甲乙公司共有,所以甲公司不能将其份额转让给丙公司

B. 甲公司必须得到乙同意后才能转让

C. 甲公司转让其份额必须遵守要家法律

D. 甲公司转让其份额不能损害乙公司的利益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立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14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戊遂将乙送往医院,但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三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

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

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

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村所有


参考答案:B

第3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份额分别为1/4、1/2、1/4。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进行装修,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装修房屋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装修房屋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B
B【解析】《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的份额已经超过2/3,且三人之间并不存在特别的约定,故选B。

第4题:

甲、乙共有一匹马,甲乙各享有50%的份额,在甲占有期间,甲擅自将马卖给不知情丙并交付于丙,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向丙请求返还该马

B.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C.甲侵害了乙的份额所有权

D.乙在该马交付给丙后仍享有50%份额的共有权


正确答案:BC
依据《物权法》第108条的规定,动产由第三人善意取得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份额所有权和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5题:

下列抵押无效的是( )。

A.甲以其与乙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未经乙的同意

B.甲以其与乙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乙知道但未表示反对

C.甲乙分别占有一套房屋的一半,甲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定抵押,未经乙的同意

D.甲乙分别占有一套房屋的一半,甲以其所有的部分设定抵押,乙知道但未表示反对


正确答案:A
《担保法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由此可知,按份共有人在自己所有的部分上设定抵押。不需要经过共有人同意,与共同共有关系不同。但是,虽然共同共有人没有同意,但是明知此事而不加以反对的,也视为同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6题:

甲将一匹马租给乙,乙因向丙借款,又将该马出质结丙,因乙无力还款,丙欲对该马行使质权,遭甲反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对该马享有出质权

B.丙对该马享有质权

C.乙对该马不享有出质权

D.丙对该马不享有质权


参考答案:B, C

第7题:

下列情形中,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的是( )

A.甲乙二人共同共有一拖拉机,后双方分道扬镳,甲分得拖拉机的车头,乙分得拖拉机的车厢。现乙欲出售车厢

B.甲乙二人按份共有一拖拉机,后双方分道扬镳,甲分得拖拉机的车头,乙分得拖拉机的车厢。现乙欲出售车厢

C.甲乙等人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现乙欲将其股份转让

D.甲乙二人按份共有一电脑。现乙提前毕业,欲将其份额转让


正确答案:AD
「考点」按份共有人的优先受让权、共同共有人的优先受让权
「解析」《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民通意见》第92条规定,“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A项中,甲乙是共同共有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后,乙欲出售所分得的拖拉机车厢,由于拖拉机车厢与车头是配套使用的,所以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因此A当入选;B项中,甲乙是按份共有关系,分道扬镳、分割共有财产后,共有关系已经不存在,因此不存在《物权法》第101条所规定的优先受让权,所以B不当入选;D项中甲乙是按份共有关系,在未解除共有关系的情况下,乙欲将其份额转让,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因此D应当入选;至于C项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不存在本题所讨论的优先受让权问题,不当入选。因此,本题应选项为AD。

第8题:

下列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是( )

A.甲将房屋分别租给了乙和丙,乙丙都没有按时支付房租,甲对乙和丙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房租

B.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经乙同意将房屋租给丙,丙未按期支付房租,甲乙向丙提起诉讼

C.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经双方协商,甲将属于自己的房间租给丙,乙将属于自己的房间租给丁,丙和丁未按时支付房租,甲乙提起诉讼

D.甲乙合租丙的房屋,未按期缴纳缴纳房租,丙对甲乙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房租

E.甲将与乙共有房屋出租给丙,丙在居住过程中擅自改造了房屋格局,且丙到期未支付房租,甲起诉丙要求其支付房租,乙起诉丙要求其对改造房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选项ACE都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一同应诉,彼此有连带关系。

第9题:

甲、乙各以40%、60%份额共有一间房屋,该房屋现出租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甲应以整间房屋为自己的债务设定抵押权

C.如果丙不支付租金,则甲和乙必须共同行使追索租金的权利

D.如果在租赁期间因为丙的不当行为造成房屋毁损,甲乙对丙享有连带的债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制度和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乙作为按份共有人、丙作为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选项A错误。按份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选项B错误。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可单独或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选项C错误。

第10题:

甲乙二人共有50辆汽车,甲将其中的一辆汽车租给丙使用。现甲乙二人要将该50辆汽车整体转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对该50辆汽车为按份共有
B.丙对该50辆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丙对承租的1辆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
D.丙对50辆汽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D
解析: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整体出售视为条件之一,故丙对承租的汽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50辆汽车不存在合同基础,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限于在房屋租赁中。对于共有,未约定共有类型的,除家庭关系等外,应视为按份共有。本题正确选项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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