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题目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 C、赞助支出
  • D、职工教育经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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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扣除项目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企业计提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B.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C.在采取特别纳税调整时,加收的利息不可以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诉讼费用不得扣除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应该是合理的实际发生的金额;选项B,应该是实际发生的金额(而不是计提金额)与工资总额的14%相比;选项D,诉讼费用可以扣除。

第2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正确答案:A
[考点]税收优惠中企业加计扣除的项目
[解析]企业税额的计算分三个层次,首先是将企业的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收优惠中可以减免和抵免的款项,所得即为应纳税额。本题考查的是企业加计扣除的项目,即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需要减免或抵免的款项。《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A项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答案。安置残疾人所支出的费用中,只有支付的工资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对象。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不属于工资支蹬,因此B项不属于加计扣除的范围之内,不应选。《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赞助支出属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对象,因此C项错误。职工教育经费属于该条中“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亦为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的部分,D项也不应选。

第3题:

企业的( )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A 捐赠费用

B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C 教育费用

D 固定资产


答案:B

第4题:

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赞助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A,C,D
解析: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次修法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公益性捐赠,将有关扣除比例从10%提高到12%,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9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可知B选项说法错误,C、D选项说法正确。

第5题: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按照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外,还可以按照规定比例加计扣除。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中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第6题:

企业的下列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

A.开发新技术

B.开发新产品

C.开发新工艺

D.受让新技术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企业的下列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A.开发新技术

B.开发新产品

C.开发新工艺

D.受让新技术


参考答案:D

第8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些支出不能加计扣除?( )

A.为安置下岗工人支付的工资

B.罚金、罚款

C.赞助支出

D.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正确答案:ABC
71.答案:A、B、C 考点:女职工保护讲解:《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可见,A、B选项均符合法律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当选。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C选项中,周某的儿子已满l岁半,故厂里决定恢复其“三班倒”的工作制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D选项不符合《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不当选。

第9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A、为安置下岗工人支付的工资
B、罚金、罚款
C、赞助支出
D、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答案:A
解析:
【考点】加计扣除。详解:《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10条第4项、第6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2)赞助支出。故A选项符合题意,当选,BCD选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第10题: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答案:错
解析: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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