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对犯罪事实

题目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构成犯罪,但张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 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 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D、宣布对张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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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于某、陈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于某、陈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被告人李某宣布终止审理

B.对被告人李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于某、陈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式有三种: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第2题:

在一起共同抢劫案件中,一审判决宣告后,只有被告人吴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都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则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理?( )。

A.只针对吴某作出判决

B.针对全部被告人作出判决

C.对一审人民法院对全部被告人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审查

D.对一审人民法院对全部被告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正确答案:BD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由此可见,不仅审查不应局限于被告人的上诉范围,判决也不应局限于提起上诉的共同犯罪人。故选BD。

第3题:

某县人民法院对张某诉李某侮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张某与李某在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B.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对该案进行调解

C.人民法院以调解结案的,还应同时撤销一审判决或裁定

D.张某和李某达成和解,人民法院还应同时撤销一审判决或裁定


正确答案:ABD
69.答案:A、B、D 考点:二审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讲解: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f和解的,由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对于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因此本题选ABD。

第4题: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张某、王某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张某审判过程中逃跑。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

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张某裁定中止审理,对王某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27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 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8 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 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曹某死亡,应当对曹某终止审理,故A 项错误;不应当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故B 项错误;不符合发回重申条件,故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0 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D 项正确。

第5题: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宣布对张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正确答案:D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所以,本题答案为D。

第6题:

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参见《刑诉解释》第20条。所谓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我国已经建立的具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本题考查的是军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第7题:

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双方发生性关系乃是自愿。但是张某还有抢劫的犯罪事实还没有起诉。在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张某因病去世,则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何种措施?

A.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B.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裁定终止审理

D.判决宣告无罪


正确答案:D
21.【答案】D 【考点】 补充起诉、补充侦查、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问题【解析】 本题是对法庭审理和裁判时发生的情形进行处理的考查。有被告死亡的情形,有查明无罪的情形,有新的事实(遗漏罪行的情形),这时单一地根据每个法条的规定,会发生不同的处理。竞合了,如何处理?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优先,所以A、B错误。对死亡被告人,公诉罪行不成立的,应该判决宣告无罪,但是这里还有个未起诉的诈骗事实,怎么办?注意因其死亡,所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检察院耒提起公诉,法院依不告不理,不予处理。直接只是对提起公诉的进入审判的强奸罪行作出判决宣告无罪的判决。选D。

第8题: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

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正确答案:D
《高法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对共同犯罪案件的二审处理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注意复习。

第9题: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判决量刑过轻为由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10题:

下列哪些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美国人John 盗窃案,John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B.张某故意杀人案,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C.刘某诈骗案,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D.赵某被控犯盗窃、抢劫罪,赵某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抢劫罪坚决不认罪,其中的盗窃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CD
【答案】:C、D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规定,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三)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第2 杂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高检规则》第312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不建议或者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四)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争议的;(五)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六)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七)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八)其他不宜适用筒易程序的。”选项C、D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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