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不正确的是()。A、《宪法》对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有效B、《宪法》对华侨有效C、《宪法》对归侨有效D、《宪法》对有中国国籍人有效

题目

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不正确的是()。

  • A、《宪法》对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有效
  • B、《宪法》对华侨有效
  • C、《宪法》对归侨有效
  • D、《宪法》对有中国国籍人有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B.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D.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正确答案:D

第2题:

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1年)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宪法》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也适用我国《宪法》,受中国《宪法》保护。我国现行《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故A选项说法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所决定的,也是由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所决定的。故B选项说法正确。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宪法具有正当性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故C选项说法正确。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其效力范围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活动。故D选项“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的表述错误,应选。

第3题: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 )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答案:D
解析:
【考点】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详解】《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中国宪法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不管公民生活在国内还是国外,侨居国外的华侨也受中国宪法保护,A选项正确。我国宪法明确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宪法效力涉及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中国领土。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有所差异,但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对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领域的,B选项正确。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宪法具有正当性基础,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其基础在于宪法制定权来源的正当性、宪法规定内容的合理性和宪法程序的正当性,C选项正确。《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开展审判活动必须遵守宪法。D选项不正确,是本题答案。【陷阱】在法院的审判活动中,宪法一般不直接适用来做裁判的法律依据,但并不能说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法院的组织、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原则等根本制度都是由宪法来规定的,比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等。

第5题:

下列关于宪法适用范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宪法适用于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些时候也可适用于外国公民或组织
B.我国宪法不承认双重国籍
C.香港地区已经由全国人大授权适用《基本法》,因此宪法效力不及于香港地区
D.宪法适用的时间起点是其颁行之日或者宪法文本中载明的生效日期

答案:C
解析:
考查宪法的适用范围。全国人大虽然授权香港地区适用《基本法》,但是宪法在香港地区依然有效。

第6题:

关于宪法的效力,下列选项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于在美国居住的华裔也要适用我国宪法
B.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能适用我国宪法
C.宪法同等的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美国人
D.我国宪法的效力及于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中国领土

答案:A,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A项:华裔近代是指有中国血统的华侨在侨居国所生并取得侨居国国籍的子女。没有我国的国籍不适用我国宪法,A项错误。B项:在我国外国人和法人在一定的条件下,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在其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法人的活动,B项错误。C项:我国境内的美国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能同等适用,C项错误。D项:我国宪法在序言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这一表述意味着宪法明确了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宪法效力涉及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中国领土,D项正确。因此,选择ABC选项。

第7题:

关于宪法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我国宪法对境内的外国公民不具有效力
B.我国宪法对条约与宪法的关系有明文规定
C.宪法的地域效力决定了我国公民一旦出国便不再受宪法的管辖
D.宪法空间效力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

答案:D
解析:
考查宪法的效力。宪法对境内外国公民和国外的本国公民据具有效力,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条约与宪法的关系。

第8题:

依法治国首先得依宪治国。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的效力

B.宪法仅适用于本国之内的公民,而不适用于定居于国外的本国居民

C.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本国的所有领域

D.宪法适用于居住于中国的外国人


参考答案:BD

第9题:

共用题干

有关宪法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效力具有最高性和直接性
B、宪法效力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侨居在外的华侨也受到中国宪法的保护
C、宪法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适用上虽然存在差异,也并不代表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在有些地方没效力
D、在宪法和条约的关系上,我国坚持条约高于宪法的原则

答案:D
解析:
我国现行《宪法》有138条正文,31条修正案。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是1988年修正案的规定。将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而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参见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该次修正案有9条,涉及了A、D两项。B、C项分别是1988年和1999年修正案的内容。


宪法原则是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准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具体体现。在人权原则上,社会主义宪法有自己的特点,它强调人权的阶级性,并通过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所以选项C错误。在权力制约原则上,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而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A、B项是宪法基本理论问题,都是正确的。《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由此可见,C项是错误的。《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立法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此可见,D项是正确的,故选A、B、D项。


一般说来大多数宪法典由三部分构成:序言、正文和附则。但是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有序言和附则,故A项错。宪法典三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故B项正确,C项错误。宪法典只存在于成文宪法的国家,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以单行的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并不存在一部宪法典,故D项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的最高性并不仅仅表现在正文,序言和附则也具有同样的效力。特别注意宪法附则,其虽然具有一般性和临时性的特点,但其效力仍然和正文部分相同,并不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和传统。宪法惯例的特征有三:(1)它没有具体的法律形式,其内容并不明确地规定在宪法典或宪法性法律中,而是散见于一些报刊、政治家的演说、法院的判例以及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习惯之中。(2)它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3)它主要依靠舆论而不是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据此,A、B、D三项均正确。C项是宪法判例的含义。


A项中,宪法典并不是各国都有的宪法渊源,如不成文宪法国家就没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的效力相同,不具有最高性,之所以将其称为宪法性法律,不是因为其具有最高效力,而是其内容应是一国宪法应规定的内容。所以B项不正确。D项中,国际条约能否成为一国宪法的渊源,关键在于该国的参与与认可。还须注意的是,并不是一国参与或认可该条约,该条约即成为该国宪法渊源,因为国际条约在本国是否具有宪法地位,各国的实践是不同的。所以,只有C项正确。


宪法规范与一般的法律规范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根本性;二是最高权威性;三是纲领性;四是原则性;五是相对稳定性。因此,选项A、B、D正确。由法律规范的原则性所决定,可以引申出它的较强适用性和无具体惩罚性的特点。在宪法的条文中没有违反宪法的具体惩罚性规定,但是,无具体惩罚性并不等于无制裁性,宪法自身规定的违宪审查制度中类似对违宪的法律、法规的宣告无效或撤销这样的宪法规范实际上就是一种制裁。因此,选项C错误。可以看出司法考试已经不仅仅是法条的考查,开始向理论的方向倾斜。这是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当引起注意的。


宪政是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宪政的主要特征: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在条约和宪法的关系上,我国宪法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对我国所加入的条约,我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认真履行所承担的相关义务,但并没有坚持条约高于宪法的原则之说。故D项说法错误。

第10题:

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宪法的内容不同
  • B、宪法的有效期不同
  • C、宪法的效力不同
  • D、宪法的制定修改次序不同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