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共有人应如何确定其共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题目

财产共有人应如何确定其共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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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依据酸碱质子理论,酸与碱具有共扼关系,因此,酸强其共扼碱也强。()


参考答案:错误

第2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应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3题:

财产共同共有关系,表现为每个共有人都对(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各自财产份额

B.共有财产的收益

C.全部共有财产

D.其占有的财产


正确答案:C

第4题:

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
B: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
C: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
D:在共同共有中,各个共有人的份额是一种确定的份额

答案:D
解析:
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自己对财产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所以,在共同共有中,各个共有人的份额是一种潜在的份额。

第5题:

如何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1)社会主义必须走共同富裕之路,但怎样才能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提出这个大政策,意味着对怎样实现共同富裕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即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然会出现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不同,这是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允许一部分人生活先富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实践证明,这一新的认识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进程.
(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一些造成社会成员收入和富裕程度产生和扩大差距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会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只能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如果不谈“先富”、只谈“共富”,不仅不可能为实现“共富”逐步创造物质基础,相反地,只能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导致共同的贫穷.当然,如果不谈“共富”,只谈“先富”,就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只有实行邓小平提出的这个大政策,才能逐步创造条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邓小平提出的这一大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一个依靠什么手段富裕起来的问题.他在提出这个大政策时强调的是先富起来的条件必须和只能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只有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才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其他人一起为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而努力.离开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依靠非法手段去发财致富,巧取豪夺,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创造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而且必然严重影响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4)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出发,在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上,在不同的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重点.邓小平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反复强调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搞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思想,就是处理“先富”与“共富”关系的基本指导原则.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着重强调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就应该逐步把“共富”作为重点.他设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研究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发达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问题.这既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保证了我们的发展结果始终不偏离社会主义的原则.

第6题:

说明碳当量、共晶度的定义、意义,如何使用碳当量、共晶度确定铸铁的组织。


正确答案:元素对共晶点实际碳量的影响,将这些元素的量折算成碳量的增减,叫做碳当量CE。CE>4.26%为过共晶成分 CE=4.26%为共晶成分; CE<4.26%亚共晶成分。铸铁的实际含碳量和共晶点的实际含碳量的比值,叫做共晶度SC。SC>1为过共晶;SC=1为共晶;SC<1为亚共晶成分。

第7题:

夫妻之间有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

A:相互扶养
B:相互继承
C:相互抚养
D:平等处理共有财产

答案:C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不是相互抚养,抚养专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夫妻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有平等处理共有财产的权利。

第8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对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应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


正确答案:√
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9题:

下列对于共同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人必须是有共同关系的人
B.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
C.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的份额
D.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共有的含义内容。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0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众人协力即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关系,二是间接关系
B: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众人协力所体现的互助共济关系是一种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
C:除相互保险组织成员之外,其所体现的互助共济关系是一种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
D:只要投保,与保险公司建立了保险合同关系,投保人就处于互助共济关系之中,并受到保险的保障

答案:B
解析:
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众人协力所体现的互助共济关系,就是一种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因为这种保险组织的成员都是由具有同一风险的多数人所组成。他们中的每一成员,既是被保险者也是共保人之一。除其成员之外,它所体现的互助共济关系是一种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因为组成这种互助关系的千万个保险合同并非在投保者之间订立,而是投保者分别与保险公司建立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