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记载:1998年8月15日,某男,公司经理,36岁。主诉:近

题目

病例记载:1998年8月15日,某男,公司经理,36岁。主诉:近来因应酬太多,备感疲劳。昨日起怕冷,发热,头痛,恶心,呕吐,腹泻。望诊:舌质淡,苔白腻,脉象濡滑。最佳选药是()

  • A、麻黄
  • B、桂枝
  • C、藿香
  • D、紫苏
  • E、薄荷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红光公司拟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卫、远航、中诚三家公司与红光公司同属一个控股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上市发行人“人员独立”条件的是( )。 A.红光公司总经理张某是前卫公司的董事 B.红光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是前卫公司的财务总监 C.红光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某是远航公司的副总经理 D.红光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某是中诚公司的副总经理


正确答案:A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发行人应当具备独立性。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是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正确答案是A。

第2题:

2014年5月,某一级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王某调整到信贷管理部任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李某调整到风险管理部任职,宋某提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该行公司业务部主管行长为张某。那么,调整后原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权限内的业务应由( )审批。

A.王某

B.李某

C.宋某

D.张某


正确答案:C

第3题:

王某依照《公司法》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正确答案:C
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Ⅰ.某创业板公司经营电解铜行业,占营业收入的60%,另外还经营铜精矿贸易行业,占营业收入的40%

Ⅱ.某上市公司的副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党委书记职务

Ⅲ.某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党委书记

Ⅳ.某拟上市公司,近一年主要业务向关联人销售,其销售额占总营业收入的24%,拟申请上市时并不构成障碍

Ⅴ.某上市公司的经理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处罚,该经理可以委托某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买卖

Ⅴ.某证券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兼任投行业务负责人

A、Ⅰ,Ⅲ,Ⅳ
B、Ⅱ,Ⅳ,Ⅴ
C、Ⅰ,Ⅱ,Ⅲ
D、Ⅰ,Ⅱ,Ⅲ,Ⅴ

答案:C
解析:
C
根据《首发办法》ⅡⅢⅤ,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因业务隔离,合规负责人不得担任投行业务职务。 Ⅰ,从事同一行业不属于从事不同主营业务 ⅣⅤ,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5题:

某大型建筑集团下属有甲、乙两家公司。甲公司总经理为李某、常务副总经理王某、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孙某、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张某。因工作需要,李某被派往乙公司任职,该集团任命常务副总经理王某负责甲公司日常全部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甲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是()。

A.李某
B.王某
C.孙某
D.张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6题:

张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存续期间,张某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有其亲戚王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参考答案:C

第7题:

基金管理公司的经理层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规定开展工作,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基金公司总经理看好某只股票,要求公司的基金经理买入
B.某新设基金公司的股东在权益投资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因此派出投资经理参与基金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
C.某基金经理出差,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临时授权另一基金经理代为管理基金的投资组合
D.某基金经理用基金财产多次与固定交易对手进行债券买卖,高买低卖

答案:C
解析:
经理层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越权干预投资、研究、交易等具体业务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股东、本人及他人进行利益输送。经理层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得接受任何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超越股东会、董事会的指示,不得偏向于任何一方股东。

第8题:

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2002年12月女儿出世。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暖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 )。

A.甲

B.某男

C.甲的父母

D.某男的父母


正确答案:ABCD
关于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主体,《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见,无效婚姻的原因不同,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也不一样。
本题涉及因重婚而提出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确定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第9题:

赵某、钱某、孙某拟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副经理赵某担任
B.公司不设董事会,由钱某担任执行董事,任期4年
C.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孙某担任监事,任期2年
D.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钱某兼任

答案: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必设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不能由副经理担任,选项A错误。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但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项B错误。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是3年,选项C错误。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选项D正确。

第10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Ⅰ 某创业板公司经营电解铜行业,占营业收入的60%,另外还经营铜精矿贸易行业,占营业收入的40%
Ⅱ 某上市公司的副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党委书记职务
Ⅲ 某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党委书记
Ⅳ 某拟上市公司,近一年主要业务向关联人销售,其销售额占总营业收入的24%,拟申请上市时并不构成障碍
Ⅴ 某上市公司的经理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处罚,该经理可以委托某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买卖


A.Ⅰ、Ⅲ、Ⅳ
B.Ⅱ、Ⅳ、Ⅴ
C.Ⅰ、Ⅱ、Ⅳ
D.Ⅰ、Ⅱ、Ⅲ、Ⅴ

答案:C
解析:
I项,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发布《暂行办法》答记者问中提到募集资金只用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保代培训:
经营一种业务:
(1)指同一类别或相关联、相近的业务,源于同一技术、原材料、客户/供应商,自然形成,不是人为拼凑;
(2)一种业务之外有其他不相关业务的,近两年其他业务收入、利润占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不超过一定比例(30%)。
Ⅰ项说法正确,创业板公司经营电解铜行业与铜精矿贸易行业属于相关联、相近业务,即为主营一种业务。
Ⅱ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小企业上市问答》高管在控股方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党的职务可以,但不能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Ⅲ项说法错误,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Ⅳ项说法正确,某拟上市公司,近一年主要业务向关联人销售,其销售额占总营业收入的24%,拟申请上市时并不构成障碍(最近一年收入对关联方有重大依赖)。
Ⅴ项说法错误,某上市公司的经理被釆取证券市场禁入处罚,该经理可以委托某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买卖 (不可以,受禁入处罚的包括不能直接间接证券期货市场交易)。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