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第1题:
治超工作中,如何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
第2题:
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第3题:
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1)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和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简易小学或教学点、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工读学校等。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学校的设置应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省级政府制定学校的经费开支定额,并制定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的公用经费开支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校舍建设、图书资料、仪器设备配置等标准,并且应当编制实施规划,使学校分期分批到达上述的办学条件,并进行检查验收。
(4)义务教育的经费。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筹措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人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以及在城乡依法征收教育附加费等多种筹集义务教育经费的渠道。
(5)义务教育的师资。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院校毕业以上的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的水平。国家建立教师资格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国家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物质待遇。
略
第4题:
保障性措施是什么?
第5题:
在治超工作中对超限运输车辆暂扣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第6题:
临床用血应急保障工作政府的职责是什么?
第7题:
实施保障措施的要件是什么?
第8题:
治超工作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第9题:
什么是治超工作五不准?
第10题: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