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汽车应当在核准的区域内营运。进入非核准营运区域的客运出租汽车,可以在指定的场、站候客,不得沿路招揽乘客或者停车候客,不得从事起点载客和终点下客都在非核准营运区域的客运活动。
第1题:
客运出租汽车在不妨碍公共汽车进出站和停靠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共汽车车站站牌前沿临时停车上下客和停车候客。
第2题:
巡游出租汽车驶入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客流集散的公共场所,需候客的应当在指定的候客区内,依次排队候客,不得在候客区外揽客;下客、候客时,驾驶员不得离开巡游出租汽车
第3题:
在营运中,客运出租汽车车内无客时必须显示空车待租,做到招手停车。
第4题:
客运出租汽车应在()营运区域内营运,不可以异地驻点营运。
第5题:
出租汽车在站(场)经营应服从统一调度,接受管理,不得()。
第6题: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或者超出核准的营运区域,利用汽车摆点候客、行驶揽客、运载乘客或者采取其他形式,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营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7题:
出租汽车在设有专用停车场和候客通道的地点营运时,()。
第8题:
客运出租汽车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可以异地驻点营运
第9题: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第10题:
客运出租汽车不受核准的区域内营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