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20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0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第1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接受不少于()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培训。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不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清除计分手续。
第5题: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由其所属企业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时,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天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进行培训。
第7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计分周期为12个月,每年1月1日起计算。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学时的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
第10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接受不少于()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