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

题目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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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职工办理下列哪些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当使用或者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A、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 B、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 C、公积金业务咨询
  • D、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正确答案:A,B,D

第2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题:

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何办理?破产企业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应该找谁盖章?


正确答案: 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比较简单,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破产企业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凭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或改制、破产文件,可由原单位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盖章。

第4题:

单位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正确答案: 单位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出具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资料,通过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将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如数退回。

第5题:

单位有部分员工的公积金启用时间填错了,该如何办理变更()

  • A、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变更
  • B、前往我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
  • C、直接登录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变更

正确答案:A

第6题: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正确答案: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委托手续和与支取人的关系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有关支取手续。

第7题:

新设立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口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8题:

如何办理集资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集资建房单位应提供计划、土地、规划、房改等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由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并与贷款承办银行签定按揭合作协议。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可由管理中心认可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9题: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办理公积金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变更(补缴)清册》到市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就不再是该单位的职工了。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调入其他单位的,职工原单位应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重新就业的,职工单位应及时到市管理中心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第10题: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应持有效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向中心领取、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同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或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明,未婚职工(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等资料(具体参阅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所需提供材料及贷款办理程序)。
(二)根据职工(或配偶)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及还贷能力核定贷款额度,贷款比例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三)借款人还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广大职工目前购、建房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贷款额度、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家庭收入、年龄等条件综合确定。
(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五)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章后,由借款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受托银行贷款专户,再由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