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识别号(VIN)可代替整车型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车辆唯一性认定是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颜色、()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A.发动机号码
B.车辆识别代号
C.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
D.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第3题:
A、车辆类型
B、晶牌/型号
C、颜色
D、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第4题:
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要详细登记车辆类型()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国家发改委撤销其产品公告。
第5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 )、深度应大于等于( )。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A.5.0mm,0.2mm
B.7.0mm,5.0mm
C.7.0mm,0.2mm
D.5.0mm,0.3mm
第6题:
A、号牌号码和类型
B、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C、外廓尺寸
D、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
第7题:
安全技术检验时,车辆唯一性认定的检查项目()
A.号牌号码、车辆类型
B.品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
C.主要特征及技术参数
D.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打刻特征
第8题:
A、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类型
B、车辆品牌和型号
C、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
D、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核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第9题:
如果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易见,则应在发动机易见部位增加能永久保持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标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0题:
发票或者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与要求三包的整车产品的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不符时,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承担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