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港卸货单是分港分舱记载每票货物装舱部位的清单。
第1题:
多段方式原油洗舱适用于()
第2题:
船舶承运的货物,在装货港以装货单数字为准,在卸货港以进口舱单数字为准。当理货数字比装货单或进口舱单数字溢出时,称为短货;短少时,称为溢货。
第3题:
据我国《海商法》规定,除非提单中明确规定,否则,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 )。
A.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
B.在卸货港发生的滞期费
C.在装货港发生的亏舱费
D.在卸货港发生的亏舱费
第4题:
如果出口货物是以FOB价格条件成交,则订舱行为可能是在货物进口地或卸货港进行。
第5题:
原油洗舱操作在()。
第6题:
货物残损单是在卸货时,对每票货物所卸下的数量与卸货清单上所记载的数量不符(发生溢卸短卸)情况下,待船舶卸货完毕,清理数字后,由理货长汇总编制的,用于表明货物溢出或短缺的情况。
第7题:
大付在船舶()即应编制原油洗舱计划。
第8题:
船舶装货时,应合理安排货物配舱的先后顺序()。
第9题:
利用多港卸货时两港航行间完成原油洗舱,则可()。
第10题:
货物装货后,船公司根据提单副本,将全船货物按卸货港逐票罗列的汇总清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