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加发退

题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加发退休金或养老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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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下列哪项处理措施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A.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

B.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C.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D.不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参考答案:C

第2题:

流动人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哪里办理?
户籍所在地。

第3题: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哪些奖励?


参考答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4题: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身份证明、夫妻及子女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第5题:

领取《()》后再生育的,取消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享受或者获得的相关待遇和荣誉,追回已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 A、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B、生育证
  • C、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D、身份证

正确答案:A

第6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如何规定的?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者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第7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加发退休金或养老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第8题:

农村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哪些方面的奖励?


参考答案:(1)每对夫妇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20元,发至孩子年满18周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2)农业人口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

第9题:

公共服务系统“证件审核”操作中,要求“审核”的证件有()。

  • A、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B、流动人口婚育证
  • C、二孩生育证
  • D、计划生育服务证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育的,自生育之日起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已享受的()

  • A、A保健费和奖励金、追回、优待奖励
  • B、B优待奖励、追回、保健费和奖励金
  • C、C优待奖励、追回、奖励金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