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B公司许诺给李某更高的报酬,与李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A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B公司对此应承担的责任是:()。A、说服李某回A公司工作的责任B、解除与李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C、行政责任D、连带赔偿责任

题目

在李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B公司许诺给李某更高的报酬,与李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A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B公司对此应承担的责任是:()。

  • A、说服李某回A公司工作的责任
  • B、解除与李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 C、行政责任
  • D、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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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代表公司实施拆迁行为时,打伤了刘某,刘某应要求谁承担赔偿责任( )

A.李某

B.甲公司和李某连带责任

C.甲公司

D.甲公司和李某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C
企业法人应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由甲公司承担责任。但甲公司承担后,如李某有过错,可向李某求偿。所以,选择C项。

第2题: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李某在试用期内为发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直接造成对消费者的损害,也违反了公司制度,对公司造成影响,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第3题:

全州公司在王某与中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王某更高的报酬,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中会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全州公司对此应承担什么责任?( )

A.行政责任

B.说服王某回中会公司工作的责任

C.解除与王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题中情形正符合此条规定的情况,因而该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为正确答案。

第4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 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项正确,C错误;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人民法院责令改正,D项错误;

第5题: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A,B
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6题:

某乡镇企业在吕某与某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吕某更高的报酬,与吕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上述国有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此,下列评论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该乡镇企业应承担有关行政责任

B.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说服吕某回到该国有企业工作的责任

C.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解除与吕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该乡镇企业与吕某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正确答案:A,B该乡镇企业应承担有关行政责任

  B.该乡镇企业应承担说服吕某回到该国有企业工作的责任

 

第7题:

全州公司在王起明与中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王起明更高的报酬,与王起明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中会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全州公司对此应承担什么责任?()

A、行政责任
B、说服王起明回中会公司工作的责任
C、解除与王起明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详解:《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题中情形正符合此条规定的情况,因而该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为正确答案。

第8题: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B.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在试用期内,甲公司可以随时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D.在试用期内,李某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B

第9题:

共用题干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年以上竞业限制期限
B: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3年
C: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D:甲公司支付李某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期限可以短于竞业限制期限

答案:C
解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0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下列李某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李某不满意约定的竞业限制内容
B.李某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
C.李某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甲公司
D.甲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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