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有哪些救济途径?

题目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有哪些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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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股票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可以分为()。

A:优先股
B:普通股
C:不记名股票
D:记名股票

答案:A,B
解析:
股票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第2题:

按照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 )。

A.普通股股票
B.优先股股票
C.记名股票
D.无记名股票

答案:A,B
解析:
按照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优先股股票和普通股股票;而按照票面是否记载投资者姓名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第3题:

()股票有安全、不怕遗失的优点。

A、记名股

B、无记名股

C、国有股

D、社会公众股


参考答案:A

第4题:

按股东权力与义务股票分为()。

  • A、记名股票
  • B、普通股
  • C、无记名股票
  • D、优先股

正确答案:B,D

第5题:

不属于普通股种类的是(  )。

A.记名股和不记名股
B.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C.A种股票、B种股票和H种股票
D.优先股和基本股

答案:D
解析:
此题考查普通股的种类。普通股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A种股票、B种股票和H种股票。

第6题:

按照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可以分为()。

A.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
B.普通股股票和特殊股股票
C.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D.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答案:D
解析:
按照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第7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C.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公司不得向股东补发股票
D.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8题:

记名股票遗失后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力不消失。( )


正确答案:√
【考点】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见教材第二章第一节,P49。

第9题:

股票按票面是否记名可分为()。

  • A、普通股
  • B、无记名股票
  • C、记名股票
  • D、优先股

正确答案:B,C

第10题:

不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后,股东可以依照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补救。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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