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规则》规定“发起登记的当事人根据权利公示需要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的选择范围是1至25年”,所以一笔融资租赁登记在系统中最多只能公示25年。登记期限届满后,如果租赁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只能重新发起一笔新的登记。
第1题:
为了充分公示融资租赁业务,在办理融资租赁登记时必须要将融资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上传到登记系统中。
第2题:
融资租赁关系终止的,发起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办理()。
第3题:
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中,初始登记内容包括()。
A.出租人的基本信息
B.租赁合同
C.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D.登记期限
第4题:
以下()不是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普通用户的功能。
第5题:
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登记的租赁物范围包括哪些?
第6题:
登记期限届满而租赁关系未消灭,当事人为使登记继续在系统中公示而进行的登记称为()。
第7题:
登记内容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形或者融资租赁合同变更导致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发起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办理()。
第8题:
办理融资租赁登记时,()需要注册成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常用户。
第9题:
注册成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后,除了可以使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还可以()。
第10题:
若一笔融资租赁登记被利害关系人发表异议登记,则该笔融资租赁登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