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签发正本提单时,外勤应注意检查核对提单的哪些内容?
第1题:
航次租船下,船长应签发提单当提单转到租船人以外的第三方手中时,该提单在持有人与船东之间仅是一张物权凭证
第2题:
当提单丢失而货主还没有结汇,这时货主往往会向承运人要求重新签发全套正本提单。重新签发提单需要申请方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第3题:
第4题:
()是联运经营人在收到场站收据正本,并收取应收费用后签发的提单。
第5题:
集装箱货运进出口中的“谨慎放货”是指()的操作。
第6题:
根据《UCP600》规定,正本运输单据受益人或其代表在不迟于发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并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若发生正本提单交银行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这时,该正本提单为()。
第7题:
一份出单日为2006/5/22的备运提单写明正本份数为3,“onboard”及船长小签的日期是2006/5/28。如果L/C规定受益人必须提示2/3套正本提单的话,受益人应交来()份正本提单;货物的实际出运日期为()。
第8题:
通常在正本提单上都列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经签署的正本提单份数,提货时()
第9题:
在普通船提单上一般都列有船长签署的规定,尽管在实际中提单并非由船长签发。但是,现行的联运提单或集装箱提单一般都列入船公司的名称,并且,不论提单由谁签发,都仅是"代表承运人签字",或者"仅以代理人身份签字"。同时,在副本提单上应注明"不可转让"字样。
第10题:
在集装箱提单正面上表明由谁签发提单,正本提单签发份数的是()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