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之间因代位求偿产生的应收应付款项如何进行结算?
第1题:
A、向责任对方索赔
B、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C、代位求偿
第2题:
第3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进行中央清算时同时计算有关费用,产生各结算单位的实际应收、应付金额。( )
第4题:
代位求偿实施后,是否会出现大量的“应收代位追偿款”?
第5题:
进行保险公司之间代位求偿案件的追偿和结算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第6题:
第7题:
如何获取代位求偿结算账单?
第8题:
如何理解保证人代位权与求偿权之间的关系。
1、两种权利的法律基础不同。代位权是为了避免主债权人获得不当得利而进行债权法定转移;求偿权的法律基础则是保证原因关系中的委托合同、无因管理等。
2、两种权利虽存在目的的共同性,但互相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也不构成担保关系,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代位权提供担保;代位权也不是求偿权的担保,为担保求偿权实现,保证人可以于求偿权产生前,要求主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保证人的代位权与求偿权存在竞合关系。当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进而以此为基础产生求偿权时,可与代位权发生请求权竞合,此时保证人可择一行之。
第9题:
为了做好行业间的代位求偿款结算工作,中保协、中国保信和各保险公司应在第一期结算启动前完成哪些相应准备工作?
第10题:
北京、上海、西藏三地代位求偿相关资金结算工作如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