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

题目

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5年5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2005年5月10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一是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二是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90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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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诙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正确答案:√
P105最后一段。1/3时就可召开

第2题:

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时,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1/3

B、1/4

C、2/3

D、3/4


参考答案A

第3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 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4题:

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通过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公司。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  )。

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C.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公司股本总额1/3以上时

答案:B,D,E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E正确);(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A错误);(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正确);(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题:

M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当在(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20日

B.2个月

C.3个月

D.半年


正确答案:B
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五种情况,本题属于第二种情况。 

第6题:

应当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项予以反映的项目有()

A、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B、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C、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D、期末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 )程序分配。 A.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对优先股股东分配、提取任意公积金、对普通股股东分配 B.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对优先股股东分配、提取任意公积金、对普通股股东分配 C.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对普通股股东分配 D.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弥补亏损、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对普通股股东分配


正确答案:B
考点:熟悉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和形式。见教材第六章第四节,P253。

第8题:

下列属于对股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是( )。

A.按《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B.如果有优先股,按固定股息率对优先股股东分配

C.如果有未弥补亏损,首先用于弥补亏损

D.偿还公司的债务


正确答案:ABC
答案为ABC。公司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应偿还的债务及应缴纳的税金后,余下的即为税后利润。通常,税后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3)按固定股息率对优先股股东分配;(4)提取任意公积金;(5)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对普通股股东分配。

第9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35%,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答案:对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题:

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于2012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面临的因境。2012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向大股东发出召开201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大股东(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的措施;
(2)改选公司监事二人。会议有90名股东出席。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涉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规定,下列各项条件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的有( )。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总额1/4
B.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3/4
C.监事会提议召开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E.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

答案: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B错误);(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A错误);(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D错误);(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E错误);(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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