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诉某宾馆劳动争议纠纷案 被告辩称:原告成为其合同制职工后,一直在餐饮部工作。后被告与他方组建某娱乐公司,根据需要撤销了原餐饮部,原餐饮部的16名职工成建制转入某娱乐公司。这样,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变更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变更合同的意见置之不理,被告依法定程序解除与原告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原告要求被安排在宾馆客房部工作,被告不能接受,请求法院维持其决定。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原告成为被告的合同制职工后,一直在被告餐饮部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与他方组建合资企业,经合法程序将原餐饮部的职工成建制转入合资企业,原告亦实际到该企业工作并领取酬金。原、被告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告为理顺劳动关系,要求与原告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拒绝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多次与原告协商末果,经合法程序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并无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第3项之规定,该院判决驳回原告魏某某的诉讼请求。 某宾馆是否可以因经营调整的需要而变更其与魏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后果有哪些?
第1题:
在疏忽之诉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有合同关系,但原告对被告的疏忽负有举证责任。()
第2题:
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正确表述是( )
A、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B、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C、人民法院认为原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原告坚持不撤诉,驳回起诉
第3题:
下列属于反证的是:( )。
A.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而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
B.被告出示的与原告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则出示该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借贷关系,该借条只是被告应原告的要求而写r
C.被告提出的由原告书写的内容为被告已返还借款且因借条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提出该书证
D.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合同书,上面有被告的指纹,证明被告曾经接触过这封信
B、被告的日记,通过上面的记载,证明被告和原告曾经签订了购销合同
C、录像带,记录了原被告签订合同全过程
D、合同书,证明原告和被告曾签订了合同
第7题:
李某起诉县工商局,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案情认为李某应当起诉质检局,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直接变更原告
B.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强制变更被告为质检局
C.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D.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将质检局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8题:
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以货物积压为由拒绝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在开庭审理时被告无故退席,也没有参加以后的审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充分,遂作出了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的判决。现问此判决性质属于:( )
A.给付判决
B.缺席判决
C.部分判决
D.肯定判决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