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律典简化为十二篇的是()。

题目

将律典简化为十二篇的是()。

  • A、《北齐律》
  • B、《魏律》
  • C、《北魏律》
  • D、《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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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将律典简化为12篇的是( )。

A.北齐

B.曹魏

C.北魏

D.晋朝


正确答案:A

第2题: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正确答案:C
[考点]《法经》、《魏律》、《晋律》、《永徽律疏》
[解析]《法经》、《魏律》、《晋律》、《永徽律疏》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较为重要的四部法典。此处将四部法典在司法考试中常涉及的重要知识点作一大致梳理: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是关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罪的量刑规定;《贼法》是关于惩治人身伤害罪和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刑律规定。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此外,这里应注意,在古代,“贼”和“盗”的含义不同.按照苟子对“贼盗”的解释为“窃货为盗.害良为贼”。《网法》又叫《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以及其他罪犯的法律规定。《网法》与《捕法》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以上四篇为《法经》的正律,主要内容是惩办盗贼。《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是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金禁、嘻禁、徒禁、城禁)。《杂法》在法典中具有拾遗补缺的作用。《具法》就是逐条陈述应当加重或者减轻刑罚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但是主要是减轻处罚的规定.类似现代刑法典总则中关于量刑的一般原则的规定。《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由上述可知,A项的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不当选。
《魏律》又名《曹魏律》,共十八篇。《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将《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是我国古代法典篇章体例结构的重大创新。《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首次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旧故)、议贤
(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体现了封建法律的儒家化。由上述可知,B项正确.不当选。
《晋律》颁行于泰始年间,又名《泰始律》,共Z十篇。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晋律)将《魏律>的《刑名》迸一步分成《刑名》、《法例》两篇,作为《晋律》的总则。《晋律》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使礼、律进一步结合。B项中《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的说法错误,因为将二者合为一篇的是《北齐律》。C项错误,当选。
《永徽律疏》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元朝以后定名为《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永徽律疏》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共十二篇。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致,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召集律学通才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将这些解释作为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称为《永徽律疏》。由上述可知,D项正确,不当选。
[难度系数]**

第3题:

《开皇律》有十二篇,最后一篇是()。

A.诈伪

B.杂律

C.断狱

D.捕亡


参考答案:C

第4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经》;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大清律例》;《大明律》【详解】C项前半段表述正确,“《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但是最后一句表述错误,《北齐律》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疏议是唐代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对《永徽律》进行逐字逐句的解释,从而形成《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第5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故A项正确。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故B项正确。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律》并未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故C项“《北齐律》……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的表述错误。
《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律目》、《诸图》、《服制》各一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条。自乾隆五年颁律以后律文部分基本定型,极少修订,后世各朝只是不断增修律文之后的“附例”。故D项正确。

第6题:

将《新律》中的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的律典是( )。

A.《北齐律》

B.《泰始律》

C.《陈律》

D.《大律》


正确答案:B
解析: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进行改革,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精简了法律条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第7题:

《晋律》共包括十二篇。()


参考答案:错误

第8题:

将《新律》之《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的律典是( ).

A.《九章律》

B.《晋律》 (⊙o⊙)

C.《北魏律》

D.《北齐律》


正确答案:B
B西晋泰始三年(公元267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进行改革,形成20篇的格局,精简了法律条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第9题:

名例律是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下列关于这个过程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名例律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
B.《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C.《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D.《北魏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答案:D
解析:
作为我国古代律典总则部分的名例律,其内容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基本制度和适用于整部律典的基本原则。名例律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李悝《法经》的“具法”篇。商鞅改法为律,至汉代《九章律》皆称“具律”;《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全面总结立法经验,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因此D错误。

第10题: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经》中相当于今曰法律“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
B.《晋律》有“刑名”而无“法例”
C.《大明律》将法律篇由唐宋的十二篇改为七篇
D.《北齐律》与《唐律》的体例都是十二篇


答案:B
解析:
考点:中国古代法典结构变化
讲解:A、C、D项正确。就中国古代法典体例而言,《法经》中相当于今日法律 “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自《北齐律》以来,一直到《唐律》、《宋刑统》的体例都 是十二篇,而《大明律》一改唐宋传统,更名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 B项错误。因为《晋律》既有“刑名”也有“法例”,它在刑名之后加上了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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