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实质的最高立法机关是()。A、中央政治会议B、行政院C、立法院D、司法院

题目

国民政府实质的最高立法机关是()。

  • A、中央政治会议
  • B、行政院
  • C、立法院
  • D、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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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台湾最高人事管理机关是()。

A.立法院

B.行政院

C.考试院

D.司法院


答案C

第2题:

国民政府在“行宪国大”后,重新设立五院,其中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是( )

A.行政院

B.司法院

C.立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第3题:

国民政府的组织机构主要有()。

A、立法院

B、司法院

C、行政院

D、考试院

E、监察院


参考答案:ABCDE

第4题:

(2010年真题)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  )。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D.国民大会


答案:C
解析:
解析:《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规定南京国民政府设立五院: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将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考试和监察五项治权,实行权能分治。其中,司法院的权力比较大,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对宪法、法律实施统一解释的机构,司法院还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判例和解释例实施核定。故选C项。

第5题:

南京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最终确立的“五院政府”包括( )。

A.考试院、行政院、法制院、司法院、监察院
B.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司法院、监察院
C.司法院、审计院、行政院、考试院、法制院
D.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大学院、监察院

答案:B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分别执行五项治权,并设国务会议处理政务,解决院与院之间不能解决的问题。五院的建立是逐步进行的。

第6题:

属于国民政府五院的有: ( )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都察院

E、考试院


参考答案:ABCDE

第7题:

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 )。A.行政院B.立法院C.司法院大法官会议D.国民大会


正确答案:C
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中,除了基本法典和关系法规外,最高法院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和决议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其中,“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还拥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其作出的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或法律同等的效力。因此应选答案C。

第8题:

在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中,职权最广泛,机构最庞大的是()。

A.司法院

B.立法院

C.行政院

D.监察院


参考答案:C

第9题:

(2005年真题)按照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政体制,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机构是(  )。
A.立法院
B.行政院
C.最高法院
D.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答案:D
解析:
解析:按照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政体制,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是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机构。

第10题:

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实施核定的机关是(  )。
A.立法院
B.司法院
C.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D.国民大会


答案:B
解析:
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规定,国民党采取了“五院制”,其中包括立法院。表面上看,立法院自此成为正式的立法机关,不过要注意,立法院有名无实,重要法律的立法权基本被诸如政治会议等机关侵夺,且这些法律也不经立法院制定。从性质上看,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属于国民党政府直接领导的机关,而不属于司法机关。国民大会属于立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