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男,现年16岁,因在盗窃案中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王平之父王忠到正义律师事务所为王平聘请辩护律师,正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年律师担任王平的辩护人。张年律师在开庭之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题目

王平,男,现年16岁,因在盗窃案中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王平之父王忠到正义律师事务所为王平聘请辩护律师,正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年律师担任王平的辩护人。张年律师在开庭之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五,男,1993年5月5日出生,2010年6月10日因犯有强奸罪,被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王五之父王生到中华律师事务所为王五聘请辩护律师,中华律师事务所决定指派于政担任王五的辩护人,并由中华律师事务所与王五之父王生依法办理书面委托手续。问:于政律师作为王五的辩护人,在开庭之前应主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参考答案:一、熟悉案件事实情况
1.理清案件表面事实
案件的表面事实,是整个诉讼过程的面纱,虽然面纱是能够用肉眼看到的东西,但是也需要律师用较好的逻辑思路将整个案发过程进行串联,这也有利于法官、书记员等非案件当事人清楚整个过程。
2.从表面事实中找出法律事实
揭开案子外层的面纱之后,作为法律人就必须清楚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哪一个或者哪些。
在庭审开始前,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对诉讼双方所主张的事实,均是不确信的。律师首先要学会讲故事,这个故事的法律事实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印证,并能形成逻辑,自圆其说。在开庭前,准备好开庭提纲,用简练的语言,把故事的主要脉络讲清楚,在法官面前呈现事实基本轮廓。
3.归纳案件无争议点和争议焦点
归纳案件的无争议点和争议焦点,有助于参与庭审人员可以更快、更明确地获得本案的关键信息,站在法官的角度来说,这样也可以让法官看到律师的专业性和逻辑性。其中可以概括的争议焦点可以有事实争议、证据争议、适用法律争议等。
诉讼最大的魅力在于不确定性,如何确定争议点是决定案件胜败的关键,把握了案件的争议点就抢到了案件的主动权。请求权基础固定后,通过明确基础规范、分析构成要件并确定要件事实,接下来就是要整理案件的争议点并加以固定。争议点是不是原告诉讼请求的简单归纳呢?显然不是,争议点包括事实争议点和法律争议点。对于符合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事实的,一方主张,一方否认或抗辩,即形成事实争议点;法律规范冲突、模糊词语意义的确定及法律空白的补充等,则会形成法律争议点。
4.细节决定成败
不可以放过案件的任何一处蛛丝马迹,在考虑本案事实情况的时候,不仅要站在自己代理的当事人一方的角度,还要站在对方当事人一方的角度去思考。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二、了解当事人诉讼请求
1.与当事人密切沟通,明确其诉讼请求
关于诉讼请求的确定,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明确其诉讼请求,切忌出现法庭上当事人与律师诉请不一致的情况。
2.从法律角度提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大多是没有接受过正规法律职业教育的,所以不清楚法理学原理和相关的法言法语。所以律师在庭上表达诉请时必须转化为专业的语言,而且在法官讯问/询问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时候,如若出现语言沟通问题,律师也应该及时为其用专业语言进行转述。
3.告知诉讼成本、诉讼风险
选择不同的诉讼渠道以及方向都会有相应的风险或者需要作出的让步,这必须提前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

第2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接受张某的委托为其辩护,依法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王某的这一诉讼活动属于律师()

A.行政诉讼业务

B.刑事诉讼中代理

C.参加诉讼外调解

D.刑事诉讼中辩护


参考答案:B

第3题:

现年20岁的王某因抢劫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将来法院有可能判处王某死刑。于是检察院便指定红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某担任王某的辩护人,并办理了委托手续。请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检察院是否有权指定辩护人?为什么?(2)作为辩护人,律师在法院开庭前应做哪些工作?(3)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指定辩护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1、有权指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
2、一般需做好下列工作:(1)依法会见被告人;(2)查阅卷宗材料;(3)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于庭前三日提交法庭;(4)是否有申请证人出庭、重新鉴定等,如有准备好相关申请和材料;(5)准备好辩护词;(6)其他开庭需要的材料。
3、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第三十八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第4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答案:C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A项不符合该条第4项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B项不符合该条规定。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费用属于办案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据此,C项符合该条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9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指派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处于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律师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实习律师是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故D项违反该条规定。

第5题:

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2015年)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答案:C
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A项不符合该条第4项规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B项不符合该条规定。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费用属于办案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据此,C项符合该条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9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指派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处于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的律师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实习律师是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故D项违反该条规定。

第6题:

甲,男,现年16岁,因在盗窃案中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被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甲父到律师事务所为甲聘请辩护律师,律师事务所指派乙律师担任甲的辩护人。问:乙律师在开庭之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参考答案:乙律师在开庭之前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1)查阅案卷。通过查阅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有关案卷材料,掌握起诉书的内容和有关案情。(2)会见被告人,其中包括:①同被告人进一步确定委托关系;②征求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听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③向被告人告知各项诉讼权利、开庭审理的程序等法律知识;④为被告人提供有关法律帮助。(3)调查取证。对与被告人有关的问题依法进行调查,以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4)撰写辩护词。在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和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撰写辩护词。

第7题:

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要求委托辩护人,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担任辩护人

B.王某可以委托外国律师担任辩护人

C.王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D.王某的辩护律师有权与王某会见或通信

E.王某委托的律师辩护人有权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调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正确答案:ADE
本题考核辩护人的相关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第8题:

在一次招聘考试中,如果张明和李红都没考上,则王平一定考上。上述前提中再增加以下哪项事实,可推出“张明考上”的结论?( )

A.王平考上但李红没考上

B.李红和王平都考上了

C.李红和王平都没考上

D.王平没考上但李红考上了


正确答案:C
若C项成立,则李红未考上,再假设张明未考上,依题干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可知王平一定考上了,从而C项不成立,故矛盾,“张明来考上”的假设不成立,因此C项可推出“张明考上”的结论。

第9题: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王某提出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曾与他有仇,要求另行指定律师,经查证属实,则人民法院:( )查看材料

A.不能准许
B.应当准许
C.如果王某没有另行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D.要求王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告人拒绝辩护的处理。《刑诉解释》第45条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B、C、D三项正确。

第10题:

张甲的儿子张乙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张甲找到洪川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王某,委托其做张乙的辩护人。王某在对案情调查了解后,面对张乙杀人的事实,王某决定挺而走险,经与张甲、张乙密谋,让张乙的女友提供案发时张乙不在现场的伪证,并让张甲恐吓本案知情人:“敢说话,小心狗命!”律师的行为触犯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应受到何种惩处?


正确答案: 《律师法》第45条规定:律师提供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法》第35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王某让张乙女友提供张乙案发时不在现场的伪证,让张甲恐吓知情人的事实说明王某已触犯《律师法》第35条,应按《律师法》第45条处罚。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