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A市的甲出差到B市,回来途中经过C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

题目

居住在A市的甲出差到B市,回来途中经过C市时突遇洪水侵袭,将所携带的单位的材料丢失。为此,甲欲申请对此事故公证。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是()

  • A、甲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 B、A市公证处
  • C、B市公证处
  • D、C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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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居住在甲市的小孙和小刘在乙市签订了一份合同,小孙将一台电脑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小刘,并约定两人在丙市完成交易,后小孙反悔并将电脑卖给他人。小刘若想追究小孙的违约责任,应向( )法院起诉。

A. 甲市

B. 乙市

C. 丙市

D. 丙市或乙市


参考答案:A

第2题:

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市是事故发生地,丁市是被告住所地,所以对该案有管辖权,A项正确。而甲市是原告住所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C、D项错误;无法判断乙市是否为车辆最先到达地,所以,B项也不正确。

第3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刘力平与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晓金在甲市c区签订了。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在甲市D区交货,合同还约定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而引起诉讼,。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王晓金拖欠了刘力平的货款。现在刘力平要到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B区人民法院

B.甲市C区人民法院

C.甲市D区人民法院

D.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
81.答案:A、C 考点:协议管辖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4条的规定,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双方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无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关于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C正确。

第4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毒贩乙雇请甲将毒品由A市运往B市,由于B市正大力打击毒品犯罪无法出手,乙又让刚到B市的甲将毒品运回A市,甲构成运输毒品罪
B:甲为了吸食而买进毒品后,由于戒毒成功将手头剩余的毒品低价出卖,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甲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C:甲居住在A地,去B地出差期间为了自己吸食购买了10克海洛因,将毒品带回A地,经过安检时被发现,甲构成运输毒品罪
D:警察从甲家中查获150克海洛因,甲交代是女友乙保管的,乙供称是她所有,是前男友丙给她供吸食之用的。乙确实有毒瘾。但无法找到丙,乙的供述不能证实。甲、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

答案:A,D
解析:
【考点】毒品犯罪。详解:A选项,从结局上看没有变更毒品所在地却使毒品的所在地曾经发生了变化的行为,也成立运输毒品罪;B选项,非法出售毒品不以营利为目的,应构成贩卖毒品罪,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入选;C选项,为了自用而携带不构成运输毒品罪;D选项,无法证明来源,故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5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刘力平与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晓金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甲市D区交货,合同还约定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而引起诉讼,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王晓金拖欠了刘力平的货款。现在刘力平要到法院起诉,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B区人民法院 B.甲市C区人民法院
C.甲市D区人民法院 D.甲市B区人民法院或者曱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协议管辖
讲解: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4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双方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无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C正确。

第6题:

一艘客船往返于甲、乙两个沿海城市之间,由甲市至乙市顺水航行,由乙市到甲市是逆水航行。已知船在静水中的速度是每小时25海里(1海里≈1.85千米),由甲市到乙市用了8小时,由乙市到甲市所用的时间是由甲市到乙市所用时间的1.5倍,则甲、乙两个城市相距多少海里?()

A.240
B.260
C.246
D.250

答案:A
解析:
设水速是v,根据题意可知,(25+v)×8=(25-v)×8×1.5,解得v=5,因此甲、乙之间距离为(25+5)×8=240海里,故本题选A。

第7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8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订立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l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返回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A
《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A。

第9题:

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B市履行该合同。甲居住在B市,乙户籍所在地为C市,2013年6月已将户籍迁出,欲迁入D市,但一直未入户,乙从2013年6月一直居住在D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2014年4月,甲起诉乙。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答案:B,C
解析:
【考点】合同的管辖。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BC正确。

第10题:

关于毒品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毒贩乙雇请甲将毒品由A市运往B市,由于B市正大力打击毒品犯罪无法出手,乙又让刚到B市的甲将毒品运回A市,甲构成运输毒品罪
B.甲为了吸食而买进毒品后,由于戒毒成功将手头剩余的毒品低价出卖,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甲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C.甲居住在A地,去B地出差期间为了自己吸食购买了10克海洛因。甲将毒品带回A地,经过安检时被发现,甲构成运输毒品罪
D.从甲家中查获150克海洛因,甲交代是替女友乙保管的,乙供称是她所有,是前男友丙给她供吸食之用的。乙确实有毒瘾。但无法找到丙,乙的供述不能证实。甲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


答案:A,D
解析:
【 解析】AD。A:即使又将毒品运回来了,仍然成立运输毒品罪。该罪是开始运输就既遂的。B:贩卖毒品罪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所以甲仍然构成贩卖毒品罪。C:甲只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运输毒品罪是指与贩卖、制造、走私毒品相关的运输行为。D正确。非法持有毒品罪也可以有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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