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
第1题:
A. 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
B. 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预决算
C. 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
D. 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
第2题:
下列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多数由选举产生
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在外国无居留权
D.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是中国公民
第3题: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立法程序。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立法程序:
(1)“一读”——由立法会的书记员在立法会议中,把法律草案的名称读出来。
(2)“二读”——包括解释和辩论两个阶段。解释完后,立法会可将有关法案提交法案委员会作深入研究。经过辩论后,如立法会大多数议员在原则上均支持这个草案,便可通过“二读”。
(3)“三读”——草案通过“二读”后,随即进入“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结束后,草案便可进行“三读”。“三读”通过后,由行政长官签署,条例便在下一期《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报》的“法律副刊第1号”上公布,条例即生效。
第4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第5题:
第6题:
根据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成人员为120名
B.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必须年满45周岁
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区永久性居民
D.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均为4年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的职权?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C.根据需要,随时解散立法会
D.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正确答案:A,B,D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B.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第8题:
简述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哪些职权?
(1)制定并执行政策;
(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3)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
(5)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草拟行政法规;
(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等。
第9题:
第10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