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概念及意义。
第1题:
司法部制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两个“办法”主要是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它的颁布实施是司法鉴定领域依法治鉴的重要举措,它将结束我国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局面,促进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有序、运行高效、统一独立、科学公正的新型司法鉴定体制的建立。
第2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并编入名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A.对
B.错
第3题: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与()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4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并编入名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第5题:
第6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地位?其意义如何?
中立性(第三方地位):可以使司法鉴定机构排除各种行政、人为等因素的干扰,用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去开展鉴定工作,尽可能地保证其鉴定意见的准确性、科学性、客观性,使鉴定意见有较大的公信力。
司法鉴定机构是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鉴定的组织;其性质有:准司法性(性质定位)、公益性、中立性、事业性。
第7题:
第8题:
建立健全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新决定的出台为我们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如何依据新的决定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制度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工作任务。
(一)建立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司法鉴定严格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司法鉴定实质上一项服务于诉讼的技术性活动,其功能是从科学的角度帮助司法机关确认证据。这就要求司法鉴定必须居于中立地位,从科学公正的角度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因此从司法公正的角度看,司法鉴定的主体不应该是司法机关。如果司法机关既做执行诉讼职能的主体又充当司法鉴定的主体,势必会影响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因此,实现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机关的分离,建立独立于司法机关之外的司法鉴定体系是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司法公正的内在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决定明确司法鉴定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这对于避免司法鉴定机构重复设臵、避免司法实践中的多头鉴定,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决定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应包括鉴定机构的设臵、鉴定人资格的审定和取消、鉴定人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统一鉴定标准、程序、范围,以及对司法鉴定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鉴定人的必要奖惩等。
(二)建立和完善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管理制度。司法部出台的两个办法基本上建构起了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制度的框架,但其中的各项具体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新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我省目前正按照新决定的要求对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规范和清理。我们可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并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随着网络的发展,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建立科学的鉴定人培训和考核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提高司法鉴定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则是调动鉴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使司法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
(四)加快司法鉴定法制建设步伐。当前司法鉴定存在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立法严重滞后,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很长一段时间,司法鉴定呈现没有规则的游戏状态。因此必须尽快制定规则,加快完善司法鉴定法律制度,并以此来巩固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使司法鉴定工作真正步入法治化健康发展的轨道。目前,司法鉴定立法已经有了新的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并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省也在逐步抓紧指定有关司法鉴定的规范性文件,这些都为下一步的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制定司法鉴定的配套法律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我国的司法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可以纠正和改进当前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和弊端,有利于促进司法鉴定更加科学、公正,使其在诉讼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服务。
第9题:
简述计算负荷概念及意义?
第10题:
国家对从事哪些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