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该由()共同按最后获救的价值按比例分摊。A、船舶和运费两方B、货物和运费两方C、船舶、运费和货物三方D、船舶和货物两方

题目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该由()共同按最后获救的价值按比例分摊。

  • A、船舶和运费两方
  • B、货物和运费两方
  • C、船舶、运费和货物三方
  • D、船舶和货物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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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应以( )为基础,加上共同海损补偿额计算

A.航程开始时船舶,货物的实际价值

B.航程终止时船舶的实际净值

C.航程终止时货物和到付运费的实际净值

D.航程终止时船舶,货物和到付运费的实际净值


参考答案:D

第2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如何确定?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99条的规定,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按下列规定确定:(1)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2)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3)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第3题: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由()主要利益方按比例分摊。

A.船舶

B.货物

C.运费

D.保险人

E.经纪人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对于共同海损所做出的牺牲和支出的费用,应由()

  • A、船方承担
  • B、货方承担
  • C、保险公司承担
  • D、所有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受益人按获救船舶/货物/运费获救后的价值比例分摊

正确答案:D

第5题:

下列关于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错误的是()。

  • A、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
  • B、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
  • C、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 D、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分担共同海损

正确答案:D

第6题:

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应以( )为基础,加上共同海损补偿额计算。

A、航程开始时船舶、货物的实际价值

B、航程终止时船舶的实际净值

C、航程终止时货物和到付运费的实际净值

D、航程终止时船舶、货物和到付运费的实际净值


参考答案:D

第7题:

某轮从上海港装运150吨、共计200立方米的商品去西欧某港口,要求直航。经查该商品货物分级表规定的等级为9级,计算标准为W/M(即以重量或体积两者中运费高的为准),基本费率为1100元/运费吨,另收燃油附加费30%。
在航行过程中由于船舶触礁发生共同海损,船体损失20万元,货物牺牲30万元,救助费8万元,损失运费2万元。设各方的分摊价值如下:船舶600万元,货主甲为200万元,货主乙为100万元,货主丙为90万元,运费10万元。

在航行过程中发生共同海损,关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三个主要利益方按比例分摊。

A.船舶
B.货物
C.运费
D.经纪人

答案:A,B,C
解析:
此题考查共同海损的赔偿。关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船舶、货物和运费三个主要利益方按比例分摊。

第8题:

共同海损牺牲不包括( )。

A.船期牺牲

B.船舶牺牲

C.货物牺牲

D.运费牺牲


参考答案:A
解析:《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第9题: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该由()共同按最后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 A、船舶和运费两方
  • B、货物和运费两方
  • C、船舶、运费和货物三方
  • D、船舶和货物两方

正确答案:C

第10题:

我国《海商法》对船舶、货物以及运费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如果发生共同海损,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人对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都负责赔偿。 
(1)对保险货物的共同海损的牺牲,由保险人先按实际损失予以赔付,然后参与共同海损的分摊,摊回部分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可以提前得到保险赔偿,而且不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影响。如果保险货物本身没有发生共同海损牺牲,但需要承担共同海损费用或其他地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分摊,一般先由保险人出具共同海损担保函,待分摊完毕后,保险人对分摊金额予以赔付。由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和保险金额不一定相等,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有所调整。我国《海商法》第241条规定,保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比例赔偿共同海损分摊。 
(2)我国《海商法》第240条规定,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计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的损失之外另行支付。保险人对于上述费用的支付,以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数额为限。 
(3)对救助费用的赔偿,当救助费用可作为共同海损费用向保险人索赔时,适用于我国《海商法》第241条的规定,由保险人赔偿其分摊额,保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比例赔偿共同海损分摊。在其他情况下,根据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应对救助费用予以赔偿,但救助费用的赔偿和保险货物本身的损失赔偿之和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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