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个人所得税立法的原则。

题目

简述个人所得税立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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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立法原则和立法指导思想的关系。


参考答案: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需要明了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关联和区别。立法指导思想是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规范化、具体化的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指导思想要通过立法原则等来体现和具体化,立法原则应根据立法指导思想等来确定,两者紧密相关联。但两者又有清楚的界限:
其一,立法指导思想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和重要理论根据;立法原则是立法活动据以进行的基本准绳。
其二,立法指导思想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思想,通过立法者的思想来影响立法活动;立法原则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立法行为,通常直接对立法活动发挥作用。
其三,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也有抽象与具体的区别。不能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不能互为替换。
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构成一定立法的内在精神品格。它们的本质与立法的本质是一致的。


第2题:

简述《国际劳工宪章》规定国际劳动立法的原则。


答案:
解析:
(1)在法律和事实上,人的劳动不应被视为商品。 (2)雇员与雇主皆有结社之权力,只要其宗旨合法。
(3)工人应该得到足以维持适当生活水平的工资。
(4)工人的工作时间以每日8小时或每周48小时为标准。
(5)工人每周至少有连续24小时的休息,并尽量把星期日作为公休日。
(6)工商业企业不得雇用14岁以下的童工,并限制14~18岁青年的劳动。
(7)男女工人同工同酬。
(8)各国应给予有合法居住权的外籍工人与本国工人同样的劳动条件和待遇。
(9)各国应设立劳动监察制度,以保障劳动立法的实施,监察人员应有妇女参加。

第3题:

简述中国立法民主原则的原因以及如何坚持立法民主原则。


参考答案:

原因:在中国,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首先是实现人民主权所必需。其次,这也是反映人民意志和客观规律所必需。最后,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也是对立法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立法职权、个人独断或不尽立法职守所必需。如何坚持立法民主原则: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首先需要从国情出发,建立较为完备的民主立法制度。其次,要根据国情,在观念和制度的结合上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最后,要注意民主和集中相结合。


第4题:

简述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原则。


正确答案: 1.对个人数据资料的保护应当在合理利用和隐私保护之间寻求适当平稳;
2.制定我国的个人数据资料保护法,应当注重与国际准则接轨;
3.制定个人数据资料保护法,一定要端正指导思想。

第5题:

简述行政立法的原则。
(1)以人民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为重的原则;
(2)依法立法原则;
(3)民主立法原则;
(4)科学立法原则。

第6题:

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和在立法中的体现。


正确答案: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立法体现在:(1)总则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罚种类、量刑原则等;(2)废止了类推;(3)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则;(4)分则规定了罪状和法定刑

第7题:

简述丘濬关于立法原则的主张。
丘濬对前代立法中的经验教训,做了分析后提出“本天之理,制事之义,为民之利,因事立法,宜时处中”的立法原则。即:
(1)“应经合义”与“便民”的立法原则。
(2)“法有定制”与“随时制宜”的原则。
(3)“听民自便”与“与民争利”的原则。其在“因时”与“稳定”上皆有兼顾,固而这种立法思想比较全面。

第8题:

简述坚持立法科学原则的意义以及如何坚持立法科学原则。


参考答案:

意义: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有助于产生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所需要的高质量的良法,有益于尊重立法规律、克服立法中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成本,·提高立法效益。如何坚持立法科学原则:(1)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要把立法当科学看待。(2)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3)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第9题:

简述教育立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2)民主性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4)稳定连贯性原则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6)教育法规内容统一、协调的原则

第10题:

简述汉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原则。


正确答案: (一)刑事责任年龄最低和最高年龄区别:八岁以下,八十岁以上;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七岁以上,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八十岁以上。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科刑轻重。一般劲刑、免刑,这些人因“矜老怜幼与正常人在处刑上有区别。反映“德主刑辅”。
(二)亲亲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不受法律追究或轻免刑罚。“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为后来封建法律继承。
(三)先自告除其罪汉自首叫自告,犯罪者在罪行未被发觉以前,自己到官府报告犯罪事实,可以免其罪。
(1)数罪并罚,只免除自首之罪
(2)犯罪集团出划策者,自首也不免。
(3)杀伤父母、奴伤主等不免。
(四)贵族官员有罪先请保护汉官员法律特权。公侯及其嗣子、官吏三百石以上享受有罪“先请”特权,一般减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