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尚未销售。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7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提示:增值税17%、交通运输11%、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价外补贴10%,批发环节11%、0.005元/支;烟叶税税率20%、批发环节价格40000万元)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1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第2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并按10%实际支付了价外补贴。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将全部的烟叶委托某县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l.36万元,尚未支付,烟丝已经验收入库。
(2)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款项未支付;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吨,生产乙种卷烟2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
(4)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2009年1月1日前,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5)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火灾损失3万元,等待处理;
(6)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用于生产甲种卷烟。当月销售甲种卷烟1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款项未收到;
(7)以自产丙种卷烟20箱l0万元(成本价)用于对外投资(税务机关核定丙种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45%)。
其他资料:本题目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卷烟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流转税金及附加。
(2)计算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税金。
第3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 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 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 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 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 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 牌卷烟。
(4) 本且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 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 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45.61
B.51.42
C.56.57
D.57.55
第4题:
白塔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6年3月份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从W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4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80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5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价款42万元(包括烟叶税),另外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B企业加工成烟丝,当月收回烟丝20吨,取得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额1.70万元。B企业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是每吨3万元。
(3)当月进口烟丝10吨,货价18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运输地点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2万元,关税率40%;进口卷烟10标准箱,每箱完税价格7500元,关税率60%。上述货物均在进口时缴纳了各项税款,并取得了海关完税凭证。将货物从海关运至本企业发生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0.1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
(4)本月生产部门领用从W烟丝厂收购的烟丝300吨、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15吨、进口烟丝5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2000标准箱(每条调拨价格50元以上),当月销售1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00万元。将进口卷烟直接销售5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
本题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并均于当月申请抵扣。(单位按照万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简述有关规定,并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的规定及应纳税额;
(2)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的规定及应纳税额;
(3)分项说明进项税额确定的规定,并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5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6题:
宏伟洁康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 向烟农收购一批烟叶,开具的专用收购凭证注明的收购价款30万元,支付给运输公司运费2万元(含保险费0.3万元,装卸费0.2万元),已取得运输发票。(假定烟叶补贴由市财政承担)
(2) 将该批烟叶委托A烟丝厂加工成一批特制烟丝,支付加工费1万元,已取得烟丝厂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特制烟丝已全部收回入库并用于生产特制卷烟。
(3) 向A烟丝厂购入普通烟丝一批,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万元,当月其中的60%被领用于生产A型卷烟。
(4) 当月生产A型卷烟100标准箱,销售其中8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8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提供运输另收取运输费用2万元。
(5) 将上述A型卷烟2箱与某食品厂交换一批食品,已按照每箱1.2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取得食品厂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2.4万元,该批食品连同另5箱A型卷烟作为职工福利发放;另有3箱A型卷烟赠送市电力公司。
(6) 当月销售用委托加工收回的特制烟丝作为原料生产的特制卷烟20箱,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0万元。
(7) 该厂当月将空余厂房出租给某单位,合同规定租赁期限2年,每月租金约定3万,当月取得本年租金收入18万元。
(注:该卷烟当月最高售价为每箱1.2万元;每步骤的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分别计算:
该厂当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元。
A.5.15
B.6.18
C.7.13
D.8.29
第7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8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用自产的烟丝委托某加工厂加工卷烟,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5万元,加工完成后收回20箱(每标准箱250条。每条200支),当月未销售。
(3)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4)自产卷烟1500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5)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6)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比例税率为56%。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部分)。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5×17%+2.2=211.25(万元)
(2)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100+5+20×250×200÷10000×0.003)÷(1-56%)=239.32(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39.32×56%+20×250×200÷10000×0.003=134.32(万元)。
(3)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应纳增值税=670.26-211.25=459.01(万元)。
(4)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400×30%=120(万元)。
(5)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56%+1500×250×200÷10000×0.003-120=2086.5(万元)。
第9题:
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2005年10月份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从A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B 企业加工成烟丝,当月收回烟丝20吨,取得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B企业没有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3)当月进口烟丝10吨,货价18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2万元,关税率40%;进口卷烟10标准箱,每箱完税价格7500元,关税率60%。上述货物均在进口时缴纳了各项税款,并取得了海关完税凭证。将货物从海关运至本企业发生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0.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4)本月生产部门领用A烟丝厂收购的烟丝100吨,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15吨,进口烟丝5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2000标准箱(每条调拨价格50元以上),当月销售18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00万元。将进口卷烟直接销售5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
本题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凭证当月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申请抵扣。(单位按照万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由B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