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公司以自己的各义起诉、应诉。

题目

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公司以自己的各义起诉、应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正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项决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欲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撤销该决议。这些股东应如何提起诉讼?()

A.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B.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参考答案:C

第2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l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

A.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C.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李某

D.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正确答案: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相关问题。《公司法》第l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l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l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是C.

第3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拖欠乙股份公司货款不还,乙公司迟迟不起诉甲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假设丁某连续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3个月,丁某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B.假设甲某、乙某、丙某连续合计持有乙公司1%的股份已达7个月,3人有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C.乙公司监事会自收到请求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甲某、乙某、丙某3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款

D.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乙公司利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甲某、乙某、丙某3人有权不向监事会请求,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还钱


正确答案:BCD
《公司法》第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选项BCD符合题意。

第4题:

甲公司发生的下列各事项中,属于或有事项的有( )。

A.甲公司为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B.甲公司以财产作抵押向银行借款
C.甲公司起诉其他公司
D.甲公司被其他公司起诉

答案:A,C,D
解析:

第5题: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第2款。

第6题:

子公司的法律特征有()

A、是独立的法人

B、有独立的财产

C、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类业务活动

D、被母公司控制了多数股权或投票权

E、对自己的事项无实际控制和决策权


参考答案ABCDE

第7题:

第 62 题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
《行诉若干解释》第15条。

第8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后来发生纠纷,双方即按照合同申请仲裁,在仲裁中,甲公司认为仲裁乙公司存在不法行为,导致自己在仲裁中失败,遂向法院起诉,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以仲裁委为被告提起诉讼 B.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C.以乙公司和仲裁委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D.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并将仲裁委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CD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故选ACD。

第9题:

甲公司拥有一项手机屏幕的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乙公司擅自使用了该专利,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若甲公司怠于追究乙公司的法律责任,甲公司股东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股东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C、甲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不作为
D、甲公司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监事会不作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位诉讼。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

A.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C.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李某
D.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答案:C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