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

题目

新西兰籍华人A在当地注册了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内投资,出资20万美元与中方合营者建立了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的合资企业,因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的下限是注册资本的百分之25%,所缺5万美元,他以来华投资花费旅差费不少为由,要中方合营者代他投资,由他享有股权。于是中方以自己的人民币折合成美元5万出了资本。 该项目需引进国外技术,A一手操办,他的公司既受中方合营者的委托向技术供应方购买技术,又代表技术供应方收技术价款,要求合资企业把购技术的外汇30多万美元全部打入他的新西兰公司账户。中方合营者与他签订的委托合同规定,他向技术供应方付款之后应向中方提供发票,也一直没有提供。技术供应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据有关方面评估只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十左右,合同中的大量项目内容没有提供,后由合资企业另行购买或自行设计。当时中国政府规定,技术引进合同应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但该合同未经上报批准,规避法律,仅以合资合同附件的形式上报备案。 合资企业营运两年之后,A的新西兰公司因违反当地的法律,被新西兰政府撤销,不复存在。但A一直隐瞒真像,未向董事会报告,并继续以该新西兰公司的名义分取合资公司的红利,并在中方与其纠纷发生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签发授权委托书,指派律师与中方谈判。问: A代表合资企业订立的技术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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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1)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2)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本题为31.8%。

第2题:

一份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规定:合营企业的资本为450万美元。中方投资3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50万美元,厂房机器20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外方投资100万美元,其中现金70万美元,机器设备30万美元(系向某国租赁来的),选项中关于合资经营合同的表述中何者是正确的?( )。

A.外方的投资比例低于25%,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外方投资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不能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B.中方的投资中现金所占比例过低,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C.作为外方投资的机器设备,外方享有使用权,可以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D.外方的投资比例高于1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A
【考点】合营企业合同的强制性规定
  【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2款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本题中外方的投资比例小于法定的25%,不符合该款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据此,除“场地”可以似使用权出资外,其他财产必须是出资方享有所有权的,本题中外方对租赁来的设备不具有所有权,因而不能作为出资。综上,A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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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商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经协商拟订的合资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

(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为300万美元,外方出资为200万美元。

(2)中方以货币、厂房、厂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该厂房属于中方合营者所有,但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其中,专有技术是外方从该国某公司以许可证协议方式取得的有专有技术使用权。

(3)为了保证外方投资收益,外方可以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4)合营各方采用分期缴付出资方式。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合营各方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

(5)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外方担任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6)合营期间如需增加注册资本,须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第一,(1)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 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本案中,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符合该项规定。(2)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在本案中,外方投资比例占40%。
第二,(1)中方以作为抵押物的厂房投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中外投资者以实物作价投资,必须是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本案中,中方的厂房在作为投资前已经抵押给他人,故不能作为其出资方式。(2)外方以专有技术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投资的,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在本案中,外方的专有技术属于以许可证协议方式取得的使用权,不能用来作为外方的投资。
第三,外方以合营企业的财产、权益为自己出资担保不符合规定。根据的规定,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第四,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额的比例和期限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第五,有关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确定符合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但总经理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因为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合营期间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符合规定。根据的规定,增加注册资本程序是:(1)合营各方协商一致;(2)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通过;(3)报原审批机关批准;(4)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4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105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万美元。;

A.50

B.100

C.110

D.105


正确答案:D

第5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费为 105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 )万美元。

A.50

B.100

C.110

D.105


正确答案:D
解析:投资总额在300万至42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为210万美元。因此外方认缴的出资额至少为:210-105=105万美元。

第6题:

某外商欲与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用机器设备折价50万美元,专有技术折价30万美元,现金30万美元出资;中方用厂房作价20万美元,现金50万美元,商标权作价10万美元出资。

请问:

(1)中、外合营者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本案中涉及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是否合法?

(3)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实物投资有什么要求?


正确答案:(1)出资方式符合规定。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双方可用现金、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 (2)不合法。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涉及40万美元而注册资本为190万美元显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部分已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实物投资有如下要求:①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的;②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的;③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国际市场价格。
(1)出资方式符合规定。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双方可用现金、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 (2)不合法。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涉及40万美元,而注册资本为190万美元,显然工业产权、专有技术部分已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实物投资有如下要求:①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的;②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的;③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国际市场价格。

第7题:

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 6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的出资额为 2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付出资。2006年6月1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外国合营者缴付出资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该外国合营者可以以美元缴付出资,也可以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B.该外国合营者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

C.该外国合营者应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缴清全部出资

D.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 1500万美元


正确答案:BD
解析:(1) 选项A: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2) 选项B: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3) 选项C:分期出资的总期限不得超过2年;(4) 选项D: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第8题:

建海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2007年6月1日建海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在2007年6月1日,建海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

B.在2007年9月1日,建海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230万美元

C.在2007年10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75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750万美元

D.在2010年6月1日,建海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500万美元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①法律允许其先注册登记,再根据出资额一次或分期缴纳出资,所以A选项所述是正确的;②在2007年9月1日,至该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已满3个月,法律规定,实缴资本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现实收资本 230万美元,已占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的15%,所以B选项也正确;③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则C选项缺少一个条件,没有说明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相同,所以出资额相同的说法不正确;④2010年6月1日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已满3年,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全部缴齐,故D选项错误。

第9题:

甲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在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

B.在1997年8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

C.1997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美元

D.在2000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正确答案:ABD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允许其先注册登记,再根据出资额一次或分期缴纳出资,所以A选项所述是正确的。B选项所述,在1997年8月1日,至该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起3个月,法律规定,实缴资本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现实收资本120万美元,已占注册资本800万美元的15%,所以B选项也正确。C选项所述内容为,中方与外方合营者在1997年11月1日,应缴付的出资均为200万美元。但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根据这一规定,本题显然缺少一个条件,没有说明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相同,所以出资额相同的说法不正确。D选项正确,符合出资期限的规定,2000年5月1日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已满3年,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全部缴齐。

第10题: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比例、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比例关系两个法律问题。 (1)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本题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为31.82%(70÷220=31.82%),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符合规定;(2)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本题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也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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