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缔约国的航空器可以自由通过其他缔约国的领空。

题目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缔约国的航空器可以自由通过其他缔约国的领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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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外国民用航空器飞经我国领空应具备的条件是必须是国际民航公约的缔约国。()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的缔约国从事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 )。

A.非经特别协定不得飞入他国领空

B.允许飞越他国上空而不降停

C.不须特准而飞越他国领空

D.允许在他国作非业务性降停


答案:B

第3题:

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该国应把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同等地给予( )。

A.在本国国内有住所的非缔约国国民

B.在其他缔约国有住所的非缔约国国民

C.在本国国内的任何其他国国民

D.在本国国内有经营场所的非缔约国国民

E.其他缔约国国民


正确答案:ABDE
解析: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每一缔约国必须把它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同等地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非缔约国国民如在缔约国国内有住所或营业场所,也应得到同样的保护。

第4题:

共用题干

1944年的《芝加哥公约》确立了国际航空法的基本规则,下列选项中符合该公约规定的有、()
A、国家对其领空享有完全排他的权利,外国民用航空器非法入境,该国可以采取任何措施包括使用武器来维护其领空主权
B、该公约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
C、民用航空器在甲国和乙国重复进行了登记,在后的登记有效
D、公约规定民用航空器的定期航班飞行以及不定期航班飞行均必须取得领空国的许可

答案:B
解析:
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两国负有共同责任,双方都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者灭失。若一方发现出现上述情况,应尽速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界标,而不可单方将界标移回原处。同时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毁灭界标的本国肇事者给予严厉惩罚。故A选项错误,B、D两项正确。甲国巡逻人员无权进入邻国境内抓捕肇事者,A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D项。


《芝加哥公约》只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公约主要规定了领空主权原则、航空器国籍制度以及将国际航空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其中领空主权原则规定了国家对其领空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并避免使用武器。因此,B项正确,A项错误。公约规定了航空器国籍制度,民用航空器必须在一国登记并取得登记国国籍。航空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重复进行的登记被认定均无效。公约将国际航空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定期航班飞行须经领空国许可,不定期航班飞行则可以不经领空国许可,但相当一些国家对后者做出了保留。D项中认为公约规定了两种航班飞行均须经过领空国的许可是错误的说法,只是公约当事国中对后者做出保留的国家会要求两种航班均须经过许可,我国即属后者。C项是错误的,因为在两国重复进行的登记均无效,而不是在后的登记有效。


1929年《华沙公约》规定了国际民航损害赔偿的原则,并于1958年(海牙)、1971年(危地马拉)和1975年(蒙特利尔)进行了修改,目前国际民用航空损害责任采用推定过错原则。从赔偿的损失来讲,对于发生在航空器上或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乘客因死亡、受伤或身体的任何其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航空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已经登记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如果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负责任;对于乘客或行李货物因运输过程中的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因此,对于A项以及B项、C项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另外,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不能采取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则可以作为免责的理由;承运人如果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的过失所引起或促成,则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因此,D项的损失不能得到赔偿。


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降落地国、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嫌疑人所在国、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地国以及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权的其他国家均有管辖权,故本题C、D项当选。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缔约国对其领空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国家领土的上空构成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受国家主权的支配和管辖。缔约国有权:(1)国家有权规定准许外国飞机飞入和飞越其领空的条件。如外国违反条件,一国有权对该飞机采取措施;(2)各国有权制订有关外国航空器入境离境和在境内飞行的规章制度;(3)各国有权保留国内载运权;(4)各国有权设立空中禁区。


发射国对射入外空的物体拥有所有权、管辖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并须为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根据《营救协定》的规定,当宇航员发生意外或遇难,在一国境内或公海紧急降落时,该国或发现国应提供一切必要或可能的援助,通知发射国或联合国秘书长,并将他们迅速、安全地送还发射国。《营救协定》还规定通知对发射负责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和联合国秘书长。


无害通过制度只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依国际法的规定,只有经一国政府批准,外国飞机方能飞越该国领空,无论该飞机是军用的还是民用的飞机。应当注意,领空包括领海上空,故AB选项均错误。无害通过制度是国际海洋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无害通过权是指他国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不必经该沿海国的批准,也不必通知该沿海国而连续不停和迅速地通过该沿海国领海的航行权利。无害通过制度也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群岛水域。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外国军用船舶必须经过我国政府批准方可进入我国领海,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C。


《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器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

第5题: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的缔约国从事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非经特别协定不得飞入他国领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6题: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缔约国()不需事先获准而飞入或飞经缔约国的领土而不降停。

A.航班飞行

B.非航班飞行

C.公务飞行

D.特殊任务飞行


参考答案:B

第7题:

根据199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缔约国从事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

A、享有自由通过它国领空的权利

B、未经它国特许不得进入该国领空

C、必须定期向有关国家申请,待批准后才能进入该国领空

D、只允许经过它国领空,不得降停


参考答案:B

第8题:

1944年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构成国际民航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下列表述中哪项是涉及该公约规定的正确表述?( )

A.航空器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重复进行登记

B.公约规定的制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

C.公约不允许在他国进行作业性降停

D.一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许可即可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


正确答案:B
【考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
【解析】《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构成国际民航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公约要求民用航空器须在一国登记并因此而取得登记国国籍,航空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重复登记的,无效。A选项错误。公约的制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而不适用于军队、海关等国家航空器,B选项正确。公约将缔约国航空器在其他缔约国领土上空的飞行分为“非航班飞行”和“航班飞行”两类。公约规定定期航班飞行应经领空国许可,不定期航班飞行可以不经领空国许可,对于后者一些国家进行了保留。笼统地称公约不允许在他国进行作业性降停是不对的。C选项错误。一国的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许可不得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D选项也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8项。

第9题:

下列哪个选项足错误的?( )

A.甲乙两国都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非法劫持了一民用航空器,并且在乙围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海牙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可以将该罪犯引渡给甲国

B.甲乙两国都是《海牙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非法劫持了一民用航空器,并且在乙国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海牙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必须将该罪犯引渡给甲国

C.甲乙两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在一民用航空器上行使了危害该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并且在乙国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可以将该罪犯在本国主管当局提起诉讼

D.甲乙两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但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引渡条约,甲国某人在一民用航空器上行使了危害该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并且在乙国被逮捕,甲国向乙国提起请求引渡该罪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乙国可以拒绝将该罪犯引渡给甲国


正确答案:B

【考点】国际航空安全制度
【解析】《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也就是说以上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即如果发现嫌疑犯的国PG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因此,应选B。

第10题:

共用题干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缔约国有权、()
A、在他国境内自由飞行
B、保留“境内载运权”
C、制定本国的航空法及规章
D、在空间设立某些“禁区”

答案:B,C,D
解析:
在界标维护方面,相邻两国负有共同责任,双方都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损坏或者灭失。若一方发现出现上述情况,应尽速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界标,而不可单方将界标移回原处。同时国家有责任对移动、损坏、毁灭界标的本国肇事者给予严厉惩罚。故A选项错误,B、D两项正确。甲国巡逻人员无权进入邻国境内抓捕肇事者,A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D项。


《芝加哥公约》只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公约主要规定了领空主权原则、航空器国籍制度以及将国际航空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其中领空主权原则规定了国家对其领空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并避免使用武器。因此,B项正确,A项错误。公约规定了航空器国籍制度,民用航空器必须在一国登记并取得登记国国籍。航空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重复进行的登记被认定均无效。公约将国际航空飞行分为定期航班飞行和不定期航班飞行。定期航班飞行须经领空国许可,不定期航班飞行则可以不经领空国许可,但相当一些国家对后者做出了保留。D项中认为公约规定了两种航班飞行均须经过领空国的许可是错误的说法,只是公约当事国中对后者做出保留的国家会要求两种航班均须经过许可,我国即属后者。C项是错误的,因为在两国重复进行的登记均无效,而不是在后的登记有效。


1929年《华沙公约》规定了国际民航损害赔偿的原则,并于1958年(海牙)、1971年(危地马拉)和1975年(蒙特利尔)进行了修改,目前国际民用航空损害责任采用推定过错原则。从赔偿的损失来讲,对于发生在航空器上或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乘客因死亡、受伤或身体的任何其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航空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已经登记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害而产生的损失,如果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负责任;对于乘客或行李货物因运输过程中的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承担责任。因此,对于A项以及B项、C项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另外,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不能采取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则可以作为免责的理由;承运人如果证明损失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的过失所引起或促成,则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因此,D项的损失不能得到赔偿。


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降落地国、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嫌疑人所在国、国籍国或永久居所地国以及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权的其他国家均有管辖权,故本题C、D项当选。


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缔约国对其领空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国家领土的上空构成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受国家主权的支配和管辖。缔约国有权:(1)国家有权规定准许外国飞机飞入和飞越其领空的条件。如外国违反条件,一国有权对该飞机采取措施;(2)各国有权制订有关外国航空器入境离境和在境内飞行的规章制度;(3)各国有权保留国内载运权;(4)各国有权设立空中禁区。


发射国对射入外空的物体拥有所有权、管辖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并须为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根据《营救协定》的规定,当宇航员发生意外或遇难,在一国境内或公海紧急降落时,该国或发现国应提供一切必要或可能的援助,通知发射国或联合国秘书长,并将他们迅速、安全地送还发射国。《营救协定》还规定通知对发射负责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和联合国秘书长。


无害通过制度只适用于船舶,不适用于飞机。依国际法的规定,只有经一国政府批准,外国飞机方能飞越该国领空,无论该飞机是军用的还是民用的飞机。应当注意,领空包括领海上空,故AB选项均错误。无害通过制度是国际海洋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无害通过权是指他国船只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不必经该沿海国的批准,也不必通知该沿海国而连续不停和迅速地通过该沿海国领海的航行权利。无害通过制度也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群岛水域。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外国军用船舶必须经过我国政府批准方可进入我国领海,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C。


《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器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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