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全球化及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题目

简述经济全球化及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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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及其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


参考答案:(1)经济全球化的含义:经济全球化是指国际经济发展中的这样一种趋势,即在生产不断发展、科技加速进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超出一国和地区的范围而相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经济全球化本质是资源配置的全球化。
(2)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也具有积极的影响:经济全球化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加速流动,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这—机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实现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增强经济的竞争力,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吸引外资,扩大就业,使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利用不断扩大的国际市场解决产品销售问题,以对外贸易带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国家还可以借助投资自由化和比较优势组建大型跨国公司,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以便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也具有负面影响(消极的后果)。其表现是:发达国家和落后国家之间出现“数字鸿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扩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获益很少,有的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发展资金匮乏、债务负担沉重、贸易条件恶化、金融风险增加以及技术水平的落后,使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在经济增长中忽视社会进步,环境恶化与经济全球化有可能同时发生;各国特别是相对落后国家原有的体制、政府领导能力、社会设施、政策体系、价值观念和文化都面临着全球化的冲击,国家内部和国际社会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治理危机: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变成一种全球行为,它既为一国经济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条件,同时也存在着对别国形成依赖的危险;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断加剧,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现象在继续发展。

第2题:

简述经济全球化及其表现?


正确答案: 经济全球化是指在生产不断发展、科技加速进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经济活动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体化过程。
表现:生产、贸易、金融和企业经营全球化。

第3题: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参考答案:

1、丰富了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2、促进国际经济法的趋同性和多元化发展。


第4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 1、主体的普遍性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
2、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上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三个层次:
(1)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往关系
(2)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当事人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或管制的关系
(3)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确立的国际经济关系
3、规范的多样性
国际经济法的规范,是表现为一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立法,以及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三个层次:
(1)调整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
(2)国家对当事人所从事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实施管理和管制的“公法”规范,这类规范一般属于“强制性”规范
(3)调整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国际法规范

第5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主体。


正确答案: (1)、个人。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但由于个人受物力、财力所限,因此,个人在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2)、法人。包括法人、法人集团、跨国公司等。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厚的财力、物力,人力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国际组织。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有独立承担法律诉讼的能力,有些国际组织甚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具有法人资格。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和法人、跨国公司之间具有签订协议的能力,有接管买卖财产的能力,有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
(4)、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第6题:

共用题干

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服务、货币与金融、税收、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B、国际经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分支
C、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答案:A
解析:
B项错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还包括国内立法等。C项错误,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自然人的身份、婚姻和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D项错误,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而不是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D项是正确答案。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为了使不成文的国家商业惯例更便于掌握和查找,一些民间性的国际组织或协会对不成文的惯例进行了整理和编纂。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国际商业惯例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也可以对其选择的商业惯例进行补充和修改。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B、D项。


A、C项错误,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国家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但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B、D项正确,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此,B、D项是正确答案。

第7题:

试以WTO及其规则的晚近发展历程为例论述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对国际经济法的新挑战


正确答案:1.全球化的作用与影响,全球化既有积极作用,又有负面影响一方面为各国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机遇导致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财富的国际分配中造成了新的失衡和显欠公平扩大了南北两大类国家的贫富差距从而导致国际经济秩序新旧更替的新障碍,因此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经济法,必然面临进一步除旧布新的新挑战和新课题
2.以WTO及其法制规则晚近的发展历程为例:乌拉圭回合谈判历经八年,根本原因就在于世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很难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合理与平衡。WTO协定生效以来各国又在如何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为些谈判成果的问题上龃龉不断,六年来在WTO三次部长会议中产生的种种分歧,实质是南北矛盾在WTO新体制下的重现和延续这种分歧的积累可能进一步导致国际游戏规则的重新调整充实和完善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牲畜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和更新,就是在南北合作—矛盾—交锋—妥协—更高层的合作这种不断往复和螺旋式上升中,曲折前行的
3.国际经济法作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与各国国内法的独立综合体首先其国际法部分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和更新取向就在于如何扩大和加强众多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事务的发言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有关的国际游戏规则或行为规范制定得更加公平合理,更能促进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其次其各国国内法部分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和更新取向则在于如何既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能维护应有的经济主权;既能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又能有效防范和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不利后果。

第8题:

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9题:

简述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学说。


正确答案: (1)关于调整对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其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和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
(2)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认为不但包括从事跨越国境经济交往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而且包括从事此种经济交往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3)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性质。不专属于单一的国际公法范畴,它的内涵与外延,早已经大大突破了国际公法单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涉及到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经济法、民商法等。国际经济法应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

第10题:

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正确答案: (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