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销售和经贸合同不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1题: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根据。
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
(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
(2)非缔约国当事人自顾选择适用公约可适用公约。
(3)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时,可以适用公约。
第2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明文允许保留的条款有哪些?
有三个:
①对《公约》的“合同的订立”部分或“货物销售”部分可以声明保留;
②对《公约》的“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的规定,可声明保留;
③《公约》规定,合同的订立、更改或终止,无须以书面为之,对这一规定,可声明保留。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上述的②③两项作了保留的声明。
第3题:
第4题: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依据。
第5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第6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哪些销售?
①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的购买是供这种使用的;
②经由拍卖的销售;
③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
④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⑤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⑥电力的销售。
第7题: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调整销售合同的订立。
第8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
(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选择某个国家的法律来完全或部分排除公约的适用。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对适用的法律依意思自治原则作出选择,如选择某国法作准据法就自动排除公约的适用。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未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是对国际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
(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
(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选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第9题:
哪些买卖不适用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10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那些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