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民法、行政法的关系争论的核心是()
第1题:
部门法划分的首要标准是()
A.部门法所调整的原则
B.法所调整的方法和手段
C.法的形式和分类
D.法所调整的一定社会关系的性质
第2题:
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它的法律规范存在方式不同于传统的部门法。 ( )
第3题:
在划分部门法时要考虑到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并同时注意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机制。关于对划分部门法的标准的论述,下述错误的是:( )。
A.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应该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
B.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所以传统的关于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在我国不应适用
C.根据法律调整的机制,可以合理地区分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范畴,例如经济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就划为民法部门,是非平等关系具有某种国民经济系统中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就划归为经济法
D.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法律所直接保护的对象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法没有自己的调整对象,所谓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
B、经济法调整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由此得名
C、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名之为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D、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并不固定,随着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
第7题:
第8题:
A、法律体系中的各部门法是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
B、法律调整对象和法律调整方法都是划分部门法的客观标准
C、一个部门法包括了很多法律规范和具体的法律制度,一个具体的法律制度往往也可以涉及多个部门法
D、环境保护法是保护自然环境的,因此它所调整的对象是自然现象而不是社会关系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