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体现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的有()。
第1题:
婚姻关系主体和家庭关系主体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婚姻关系主体和家庭关系主体的联系和区别为:(1)婚姻关系主体包括结婚当事人和离婚当事人。结婚关系的当事人指正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缔结婚姻关系的申请,要求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离婚关系当事人必须是法律承认的具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2)家庭关系主体指的是发生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存在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亲属都是家庭关系的主体。(3)婚姻关系主体身份的存在只限于缔结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当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是家庭关系的主体。
第2题: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
B.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
C.经济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
D.政治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
第3题: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是()。
A.婚姻关系
B.婚姻家庭关系
C.家庭关系
D.人身关系
第4题:
如何认识婚姻家庭关系的特质?如何正确看待影响婚姻家庭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关系?
第5题:
家庭关系的特点有()
A、家庭关系是以婚姻血缘为纽带的
B、家庭关系最为持久、稳定
C、家庭关系表现出一种其他任何社会关系都不曾有的连续性和承先启后性
D、家庭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道德的监督
第6题:
下列体现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的有()。
A.法定婚龄
B.禁止结婚的条件
C.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D.一夫一妻
第7题:
A.规范性
B.社会性
C.自然性
D.强制性
第8题:
应该怎样看待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关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自然因素,必须注意两个基本点:第一,在婚姻家庭关系的形成与发展中,人类固有的性本能和人口再生产的要求具有先决性的作用。第二,不能把自然因素与人的主观意志完全对立起来。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对生理本能的控制,以及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对社会进步的推动,是婚姻家庭关系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关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社会因素,也要注意两个基本点:第一,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并且极大地影响着其他的社会关系。第二,婚姻家庭关系总是在一定的客观环境之中发生、发展的,绝对不能脱离其他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总之,自然的和社会的因素交互存在,互相作用,有机地融合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如果我们忽视自然因素的存在,将会否定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质,将它与其他人际关系相混淆;如果我们忽视社会因素的作用,将无从找到推动婚姻家庭关系发展的动力。不能将这两种因素人为地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第9题: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从范围上看()
A.只包括家庭关系
B.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
C.只包括婚姻关系
D.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10题:
关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下列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