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兄申请宣告死亡,其妹不同意宣告其死亡,则人

题目

某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兄申请宣告死亡,其妹不同意宣告其死亡,则人民法院()

  • A、不应当宣告其死亡
  • B、应当宣告甲死亡
  • C、应当宣告甲失踪
  • D、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利害关系人可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其死亡。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正确答案:C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甲下落不明满六年。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3题:

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请宣告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申请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D
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 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 接申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题干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第4题:

赵某婚后下落不明5年,其父母可以申请法院( )。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可以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要条件。

第5题:

甲下落不明满5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参考答案:C
解析:《民通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该条规定,甲妻申请顺序优先于其父申请顺序,法院应当依甲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第6题:

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答案] B。[解析]《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甲下落不明满六年,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应当按照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故本题判断错误。

第8题:

詹三下落不明满8年,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詹某申请宣告失踪,由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若后发现其生还。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其妻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当:( )

A.由王某和詹某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B.只按詹某的申请宣告失踪,发现生还也不撤销死亡宣告,因为王某不同意

C.先按王某的要求宣告死亡,发现生还再根据詹某的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D.只按王某的申请宣告死亡,发现生还也不撤销死亡宣告,因为王某不同意


正确答案:C
「考点」死亡宣告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人。本题中第一顺序的配偶要求宣告死亡,故应当宣告死亡。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因此尽管其妻不同意,其父仍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因为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既然事实证明该推定是错误的,就应该以申请撤销该推定,不能受到申请顺序的限制。

第9题:

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


正确答案:×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甲下落不明满六年,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应当按照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故本题判断错误。

第10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有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他死亡。具体到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下落不明满2年,张某即可申请宣告他死亡
B.张某需在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之前宣告他失踪
C.如其妻张某未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则李父不得申请宣告其死亡
D.如李某下落不明的期限已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即使张某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也应作 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9条枧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据此,BD两项错误。该解释第条规定,申请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故C项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