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民8岁时父母双亡,被其伯父郑成厚夫妇收养。郑成厚夫妇原有一子一女,结婚 后均已分开另过。1989年,郑民的养母病逝。1993年,郑民结婚,不再与郑成厚共同生 活,并且双方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不久,郑成厚病重,医疗费支出很多,而其亲生子女 因厂内效益不好,无力尽更多的赡养义务。郑成厚要求郑民给付一定的生活费,遭到拒 绝。郑成厚起诉至法院,郑民以其有生活来源为由提出抗辩。经法院审理查明,郑成厚每 月退休费100元,不够支付医药费;其亲生子女每月仅能支付50元赡养;而郑民月收入 近千元,经济状况较好。因此判决郑民每月给付郑成厚生活费100元。1995年,郑成厚病 逝,留有遗产平房三间。郑民以自己负担了郑成厚主要的生活费用,尽了赡养义务,应视 为收养关系已恢复为由,要求以养子身份继承郑成厚的遗产,被拒绝后诉至法院。人民法 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法院为何驳回郑民的诉讼请求?
第1题:
《毕业歌》的曲作者是
A 冼星海
B 贺绿汀
C 郑律成
D 聂耳
第2题:
第3题:
赵文和周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郑流。在租赁期间,周成欲转让自己的共同份额。现赵文和郑流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应当卖给谁?( )
A.在同等条件下由赵文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郑流优先购买
C.根据赵文和郑流的实际情况,视双方实际需要程度确定由谁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周成决定出卖给谁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A.吴女
B.小周
C.郑女
D.小郑
第7题: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 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 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 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
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6分)
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6分)
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8分)
1.答:首先应区分郑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与法定特有财产。
家庭财产中15万元首付购买的房屋是郑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房屋及其增值都是郑先生的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还贷20万元,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郑先生应补偿刘女士1 0万元。(2分)
结婚贺礼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分)
郑先生为韩女士购买的房屋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且未获得刘女士同意,因此属于郑先生与刘女士的家庭共同财产。(1分)
因此郑先生的遗产是除去刘女士个人财产外的剩余家庭财产,共有:1 00万+5万+20万+40万-1 0万=155万元(2分)
2.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地位完全等同于婚生子女,所以郑峰可以获得郑先生的
遗产,共计(1 55万-30万)÷4= 31. 25万元。(3分)
郑峰可以代位继承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共计20万÷2= 10万元(3分)
3.答:郑先生的遗产分配中首先根据郑先生遗嘱将30万给予韩女士,剩余1 25万元根据法定继承原则,
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平均分配,每人31.25万元。也可以由刘女士、郑婷、郑峰、
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协商分配。(4分)
郑先生父亲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由郑婷、郑峰、郑海三人获得,其中郑婷、郑峰属于代位继承,每人10万元,郑海获得20万元。(4分)
第8题:
王先生夫妇有一子王峰,2002年又将朋友的孩子小云落户在自己家。2003年王先生夫妇离婚,王先生带着小云与郑女士再婚,郑女士带来一位15岁的男孩小明。则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
A.王峰
B.王峰、小云
C.王峰、郑女士
D.王峰、郑女士、小明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