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有()A、甲的锁和乙的门B、甲的汽车和拖斗

题目

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有()

  • A、甲的锁和乙的门
  • B、甲的汽车和拖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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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民法理论将物分为主物和从物。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的有( )。

A.桌子与桌子腿

B.房屋与房屋里的家俱

C.电视机与遥控器

D.锁和钥匙


正确答案:CD
「考点」主物与从物
「解析」本题涉及从物法律问题。从物是相对于主物而言的。在必须结合使用才能发挥经济效益的两个独立的物中,起主要效用的为主物;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是从物。本题中,桌子与该桌子腿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房屋与房屋里的家俱是两个独立的物,并不存在主从的关系。故本题选项为CD

第2题:

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A.丙的钥匙和丁的锁

B.甲的拖拉机与拖犁

C.房屋和房屋的门

D.甲的手表和乙的表带


参考答案:B

第3题:

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有()

A.甲的锁和乙的门

B.甲的拖拉机和乙的拖犁

C.甲的汽车和拖斗

D.房屋和墙


参考答案:C

第4题:

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A.锁和钥匙

B.汽车与备胎

C.电视机和遥控器

D.自行车和车筐

E.上衣和裤子


正确答案:ABCD

第5题:

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一座楼房和楼房中的电梯

B.母牛产下的小牛

C.甲购买的轿车和车钥匙

D.乙的拖拉机和丙的拖犁


正确答案:C
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可见,尽管从物是独立的物,而非主物的构成部分,但它在客观上、经济上从属于其他物,补充其他物的效用。A项中楼房与电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为不具有可分性。B项中小牛是母牛所产的孳息,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从属性。D项拖拉机和拖犁不存在相互配合使用的关系,且属于不同的所有人。因此只有C项轿车和车钥匙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第6题:

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的是()

A、汽车和拖斗

B、甲的桌子与乙的凳子

C、甲的拖拉机和丁的拖犁

D、房屋和门窗


参考答案:A

第7题:

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 )

A.甲的拖拉机和乙的拖犁

B.甲的锁和乙的门

C.房屋和墙

D.甲的录像机和遥控器


参考答案:D

第8题:

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 )

A.屋与窗户

B.甲的汽车与乙的轮胎

C.甲的汽车与其备用轮胎

D.桌子与椅子


正确答案:C
「考点」主物与从物
「解析」掌握从物的三个特征:独立的物;辅助主物的作用;归属同一主体。窗户不是"独立的物",A不选;B项中不是同一主体的两个物,B不选;选项D中的"桌子与椅子"很难说是谁辅助谁,两者不存在依附关系,故D不选。

第9题:

根据物的分类,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汽车与拖斗

B.某甲的拖拉机与某乙的拖犁

C.桌子与椅子

D.房屋与窗子


参考答案:A

第10题: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A.甲的拖拉机和拖犁

B.甲的手表和乙的表带

C.房屋和天花板

D.丙的钥匙和丁的锁


正确答案:A
A。选项B、C、D所列数个生活观念上的物,C在法律观念上是一个物,而B和D中的物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故均非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只有A拖拉机和拖犁,在法律观念上是两个物,且有主、从关系,故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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