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一头耕牛买卖合同。甲交付给乙后不久牛产下一头小牛,对于该

题目

甲乙订立一头耕牛买卖合同。甲交付给乙后不久牛产下一头小牛,对于该小牛的归属,甲乙发生了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归乙所有,因为该母牛已经交付给乙
  • B、归甲乙共同共有
  • C、归甲所有,因为牛在交付之前已经在母牛体内
  • D、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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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在路上捡了一头牛,回家后精心照料,数月后,牛产下一头小牛。现牛的主人乙找到甲,要求归还大牛和小牛。大牛和小牛分别应当归谁所有?

A.甲、甲

B.乙、乙

C.甲、乙

D.乙、甲


正确答案:B
《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2题:

根据该质押合同,王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

A.如果在质押期间,该头耕牛产下一头小牛,王某对此享有所有权

B.王某可以使用该耕牛

C.在耕牛因患重病而有死亡危险时,可以要求金虎或金豹另行提供担保

D.在因耕牛移交时未能发现的传染病致使其自己的耕牛受传染时,可以要求金豹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质权人在质押合同中享有的的权利。
《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但质权人在质押期间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故A项错误,不能选。《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来看,除非经过出质人的同意,原则上质权人是不得使用质物的。故B不正确。《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该条虽然仅规定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由于质权的设定是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债务人的义务并没有因质权的设定而消灭,故质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并无不妥,故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90条规定:“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故D正确。

第3题:

第 11 题 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牛产下一头小牛。期满后周某要求小高归还耕牛及小牛,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但无权请求返还小牛

B.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及小牛

C.周某有权请求小高返还其耕牛及小牛,但应向小高支付必要费用

D.周某可以请求小高赔偿小牛死亡的损失


正确答案:A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本题中,耕牛属于周某借给高某使用的,故周某是耕牛的所有权人。小牛属于天然孳息,按照法律规定,小牛应当由所有权人周某取得。“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表明小高为耕牛与小牛的善意无权占有人《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小高负有将耕牛与小牛返还给周某的义务,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根据《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小高为善意无权占有人,不必对周某承担小牛死亡的赔偿责任,所以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耕牛,但无权请求返还小牛。所以,选择A项。

第4题:

农民甲饲养了2头耕牛用来耕作,但由于土地被征用后,耕作面积减小,遂决定将其中一头出租。本村村民乙某得知后,找到甲要求租用,但甲告诉乙说其中一头耕牛常爱伤人可以降低租金,乙表示同意,于是以每年150元租金将爱伤人的耕牛租走,租期为2年。在乙租用l0天后,该牛走失。于是甲与乙商定若乙不能在2个月内将牛找回,则赔偿甲3 000元损失,并支付尚未交付的租金75元。几天过后,乙找到了耕牛,在牵回家的途中,碰到邻村村民丙要以3 500元的价格买牛,乙于是将耕牛以3 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乙回家后,谎称牛没找到,并支付甲3 075元。过了几天,突然有人找乙说其耕牛在走失期间伤了人,要求其赔偿,但乙称耕牛不是自己的拒绝赔偿。甲在得知乙将耕牛卖与丙后非常生气,要求丙归还耕牛。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甲是否有权要求丙归还耕牛?为什么?(5分)


正确答案:
甲无权要求丙归还耕牛。因为,虽然乙出售耕牛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只有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才能有效。但本案例中,甲明确表示要取回耕牛,也就是否定了乙的无权处分行为。因此,乙、丙之问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是,由于丙在购买耕牛时并不知道乙不是耕牛的所有权人这一事实,因此基于善意取得获得耕牛的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甲不能取回耕牛。

第5题:

甲在春耕时向乙借了一头耕牛,期限是2月1日到6月15日,后乙因为急需用钱而将该牛卖给了甲。5月15日该牛产下一头小牛,则( )。

A.小牛应归乙所有

B.小牛应归乙、甲共有 ( ⊙o⊙ )

C.小牛应归甲所有

D.小牛应归乙所有,因为买卖不打破租赁是原则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第133条、第163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孳息均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因此,本题中,甲已经占有了标的物,那么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因此,C项是正确的。

第6题:

甲向乙购买一头母牛,双方约定由甲先将母牛牵回家。三天后甲把购牛款送到乙家。甲将母牛牵回家的当天晚上,母牛生了一头小牛。第三天,甲送钱到乙家时,告诉了乙此事,乙当即表示小牛应当归自己,对于小牛的归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归属于甲

B.归属于乙

C.小牛的归属与母牛的交付时间有关

D.小牛的归属与购牛的支付时间有关


正确答案:AC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故本题答案选AC。

第7题:

某日,甲在路上遇见乙,问乙是否愿意以3000元购买其饲养的一头耕牛,乙未答复.次日,乙打电话给甲,表示同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此时甲告知该牛已以相同价钱卖于丙.问次日乙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耕牛的意思表示为【】

A.承诺

B.新要约

C.要约邀请

D.确认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承诺迟延的效果.据《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期限时,如果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本案中,乙未即时承诺,其后所为的意思表示,超过了期限,为承诺迟延.据《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即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因此,该意思表示为新要约.

第8题:

甲将其所有的耕牛借给乙使用,时间约定为一年,乙称此牛为其所有将耕牛交给丙保管,此后该牛产下一牛犊,不久被甲发现,要求丙返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无需返还牛犊

B.丙应当将耕牛和牛犊全部返还给甲

C.丙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D.甲应当支付给丙饲料费等费用


正确答案:D

第9题: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问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产生天然孳息的归属问题。依《合同法》第163条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牛2已经交付买受人乙占有,故所生天然孳息小牛自应归其所有。

第10题: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 121~124 题。

村民乙长期无偿借用村民甲的牛耕地,半年后牛在乙家产下一头牛仔,但是甲乙二人对牛仔的归属产生纠纷。

第 121 题 小牛属于( )。

A.甲

B.乙

C.甲与乙共同所有

D.通过诉讼来解决


正确答案:A
本案中由于甲对牛具有所有权,母牛生下的小牛也应该为甲所有,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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